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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双方都要求抚养子女,如何确定抚养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7 13:39

夫妻两边处理离婚都不肯抚育子女怎么办呢?在离婚诉讼中,两边均回绝抚育子女的,法院可先裁决暂由一方抚育。下文,听讼网小编为我们具体介绍,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离婚两边都要求抚育子女,怎么确认抚育人?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日子。母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随父方日子:
1。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日子的;
2。有抚育条件不尽抚育责任,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日子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日子的。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损失生育才能的;
2。子女随其日子时刻较长,改动日子环境对子女健康生长显着晦气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日子,对子女生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许有其他晦气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景象,不宜与子女共同日子的。
三、父方与母方抚育子女的条件根本相同,两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日子,但子女独自随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共同日子多年,且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要求并且有才能协助子女照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日子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四、爸爸妈妈两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日子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定见。
五、在有利于维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爸爸妈妈两边协议轮番抚育子女的,可予允许。
在离婚诉讼中,两边均回绝抚育子女的,法院可先裁决暂由一方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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