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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如何收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0 01:11

公有住宅出售后的修理、管理费用规范应按照房子修理管理部门规则的规范或各市关于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收费规范确认。一般情况下,高楼单元户门内的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修理费用应由房子所有人担任承当,高楼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设备的修理维护费用,在售房时,树立公房售后修理基金,对发作的修理事项,应由相关房子所有人一起担任承当。
因而,公有住宅向个人出售时,要详细清晰住所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建设部、财政部《住所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修理基金管理办法》(建住宅〖1998〗213号)告诉中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设备是怎么规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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