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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法人跟分公司法人是否为一个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2 01:31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则,公司是归于法人安排,公司具有独立的产业权,以其产业承当民事债款,公司是能够依法建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那么总公司法人跟分公司法人是否为一个人?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总公司法人跟分公司法人是不是为一个人
总公司才有法人资格,才有法定代表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法定代表人,只要负责人,负责人能够是总公司法定代表人。
危险是不行意料的,所以公司法人是有危险的,《民法通则》第49条有规则: 企业法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除法人承当职责外,对法定代表人能够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超出挂号机关核准挂号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挂号机关、税务机关隐秘真实情况、招摇撞骗的;
(三)抽逃资金、藏匿产业躲避债款的;
(四)闭幕、被吊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产业的;
(五)改变、停止时不及时请求处理挂号和布告,使好坏关系人遭受严重损失的;
(六)从事法令制止的其他活动,危害国家利益或许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公司法人的分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则,我国的公司法人包含两种根本类型,即有限职责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间,有限职责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建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纳建议建立或征集建立的方法建立的公司法人。
(一)有限职责公司
在我国,有限职责公司包含一般有限职责公司、一人有限职责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状。一般的有限职责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建立的有限职责公司。股东依照出资份额分取盈利,并以出资为限承当公司对外所欠债款。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是指只要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许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职责公司。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注册本钱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公司章程规则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出资建立一个一人有限职责公司。该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不能出资建立新的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的产业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独自出资、由国务院或许当地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财物监督管理组织实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职责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财物监督管理组织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财物监督管理组织能够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议公司的严重事项,但公司的兼并、分立、闭幕、添加或许削减注册本钱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财物监督管理组织决议;其间,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兼并、分立、懈散、请求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财物监督管理组织审阅后,报本级人民政府赞同。
(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建议建立的和征集建立的两种。其间,建议建立是指由建议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悉数股份而建立公司;征集建立是指由建议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他股份向社会揭露征集或许向特定目标征集而建立公司。建议建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建议人,其间须有半数以上的建议人在我国境内有居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本钱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 万元。法令、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本钱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则的,从其规则。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整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组织。公司转让、受让严重财物及对外供给担保、推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赞同。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组织,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
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钱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持平。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用股息、盈利,也以此为限承当公司对外债款及相关职责。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回答,总公司才有法人资格,才有法定代表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法定代表人,只要负责人。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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