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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是否是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9 21:45

[案情]某外商独资企业,高薪聘用了一位留学生赵某担任副总经理。其时两边约好,公司付出赵某年薪20万元,但不担负其他福利待遇。假如赵某要求参与医疗稳妥,公司将从其年金中扣除相应的稳妥费。赵先生以为自己年仅30多岁,不会有什么大病,倒不如趁年青多挣些钱,赞同依照年薪20万,不担负各项福利的条件与公司签订合同。
几个月后,因为赵某与董事会在公司的经营办理等重大问题上发作了不合,被炒了“鱿鱼”。赵某不服,将公司告到了当地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
赵某在申述公司各项违约行为的一起又提出:“公司未给他交纳医疗稳妥,这也是侵略他合法权益的行为。”但公司方面以“不为赵某交纳医疗稳妥,是事前经赵某赞同的,赵某过后无权反悔”为由进行抗辩。
请问:该公司是否有权不为赵某交纳医疗稳妥?
[事例剖析]本案中,公司不为赵某交纳医疗稳妥的做法是不对的。本案的焦点是:该单位是否归于国家规定的医疗稳妥的参保单位,假如归于参保单位,有必要为公司员工交纳医疗稳妥费,这是医疗稳妥强制性的要求。
社会医疗稳妥是国家或政府为补偿疾病危险形成的社会成员的经济丢失而树立的一种强制稳妥准则。和其他类型的社会稳妥相同,以法令的方式强制施行。参保人预先交纳保费,树立医疗稳妥基金,当被稳妥人患病就诊发作医疗费用后,由医疗稳妥机构给予必定的补偿。
人类在日常出产和日子中,常常会遇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人本身的生、老、病、死等也会带来各式各样的危险。稳妥是针对危险所形成的意外丢失的经济补偿准则。在我国,医疗稳妥作为社会保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保证劳作者身心健康、减轻其经济担负,促进出产力开展,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开展,促进社会公正,进步全民健康认识等方面起着活跃的效果。
社会医疗稳妥,简称医疗稳妥,具有强制性、互济性、普遍性、社会性等特征,是依据法令法规或行政部门出台的规章准则强制施行的,一般由政府部门承办,凭借经济、行政和法令手段强制施行并进行安排办理。不管性别、年纪、宗教、民族和贫富,只需契合条件就有必要参与。医疗稳妥费由雇主和个人按必定份额交纳,由各项医疗稳妥资金来源构成的医疗稳妥基金,用于付出雇员(有时可包含其家族)的各项依法承当的医疗费用开支。医疗稳妥的本质是个人收入的再分配,是健康者的一部分收入向患病者的搬运,是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向低收入者搬运,具有合作共济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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