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无故失踪 妻子无奈离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8 04:07老公无故失踪 妻子无法离婚
一男人脱离家园去外镇办厂,但一年之后忽然瞒着妻子变卖了厂里的设备与产品玩起了人间蒸发。在失踪19个月之后,悲伤妻子无法之下只得与他离婚。 原告朱某与被告姚某都是吴江市人,1988年成婚,一年后生下了一个儿子。婚后夫妻感情一向很好,小家庭的日子过得和和美美。1998年姚某停薪留职后脱离家园来到七都镇一家公司作业,2001年5月,姚某又从该公司辞去职务,自己开办了一家加工厂。可是2002年6月6日,姚某忽然封闭手机中止与家里的联络。朱某等了几天一向等不到老公的音讯很是着急,所以赶到姚某开办的厂里,可是却被奉告厂里的全部现已换了主人,而姚某的人却怎样也找不到了。姚某自此如黄鹤一去不复返,至今与家中失掉联络已长达十九个月。原告朱某以为被告的行为给其母子造成了极大的损伤,一起也打乱了母子俩的正常日子。且被告的所作所为违反了夫妻之间应尽的责任,夫妻感情现已决裂,故要求与被告离婚,依法切割产业。 吴江法院经审理后以为,被告在未与原告商议的情况下忽然变卖了该厂的机器设备,并脱离了吴江。被告的行为标明被告在出资受挫后,缺少家庭的责任感。被告在近两年的时间内不与家中联络,严峻损伤了夫妻感情,原告据此提出离婚,法院应予支撑。日前,法院依法判定允许原告朱某与被告姚某离婚。儿子由原告担任抚育教育至十八周岁止,由被告每月承当抚育费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