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可不可以公开开庭审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2 15:12离婚案子不该揭露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履行揭露审判准则的若干规则》中规则:除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决议不揭露开庭审理的离婚案子,一概揭露开庭审理。现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遍及适用的是揭露开庭准则,不经当事人请求并经法官依据案子自在裁决,一概进行揭露审理。笔者以为,依照民法对公民隐私权保护的有关规则及离婚案子在实践操作中的特殊性,应当履行离婚案子不揭露开庭准则,并应予立法标准。理由如下:
一、我国许多的法律规则和司法解释表现出国家对隐私权的认可和保护。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定见》第140条规则:“以书面、口头号方法宣传别人的隐私或许捏造事实揭露美化别人品格,以及用凌辱、诋毁等方法危害别人声誉,形成必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损害公民声誉权的行为。”这项规则,清晰表现了对公民隐私权的认可与保护。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履行揭露审判准则的若干规则》中规则了“触及个人隐私的案子不适用揭露开庭审理。”可以说,隐私权被视为一项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完全是现代法律准则的产品,是当事人主义在法律准则上的重要表现。
二、履行离婚案子不揭露开庭准则是年代开展的必定要求。跟着社会的开展和公民自我保护意识的觉悟,公民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意识日益增强,要求立法标准的希望空前高涨,隐私权的规模也呈现出日益扩大的趋势,如公民个人收入、通讯隐秘、爱情胶葛等也已被归入到隐私的领域。
三、法院审理离婚案子的各个诉讼阶段均有或许触及到公民合法的隐私权。在法庭调查阶段,要对当事人的天然状况进行检查,并且还要对两边的婚姻根底、婚后爱情、婚姻续存期间产业状况、子女状况、有无外遇、有无隐疾等个人的信息进行调查,这就必定要触及到公民的个人隐私。如相识方法、爱情进程、收入状况等,尽管有的当事人对揭露此类信息持听任乃至活跃的情绪,可是不能否定,有适当一部分当事人是违反原意,不得不揭露这类隐私的。如有的夫妻系先同居,后挂号;有的夫妻原互为第三者等。在法庭质证阶段,为了证明自己的建议,当事人供给的依据也有或许损害到对方的隐私权。如出示被对方殴伤至伤的身体相片、证明对方疾病的病因材料、证明对方外遇的图片信件等。在法庭争辩阶段,因为当事人的心思素质、文化水平、法律知识等方面存在差异,随时有发作宣传对方个人隐私的或许性,这些状况假设发作在不揭露开庭审理的进程中,尽管被发表,因归于在合法的规模,不能构成对当事人隐私权的损害,可是假设将其展现于其他旁听人员面前,则构成了对当事人隐私权的损害。可以说,离婚案子简直都是触及个人隐私的案子,因而,离婚案子揭露开庭对当事人隐私权形成了严重威胁。
四、离婚案子不揭露开庭有利于法官审理和当事人达到合意。揭露开庭审理离婚案子,当事人两边亲朋参与往往会影响当事人的心思状况,形成一些不必要的担负,加重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故实践操作中,许多审判人员为防止不必要的费事,往往操控无关人员旁听,实践实行了不揭露开庭准则。假设能在立法上再加以清晰,则不仅有利于法院审理,也有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