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可以取出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3 10:12
银行存款单是存款的证明,银行存款单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所以我国担保法规则,银行存款单是能够进行质押的,存款单进行质押需求处理挂号,那么存单质押借款未到期能够取出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存单质押借款未到期可不能够取出
存单质押借款未到期不能够取出,需求先还清借款之后才干免除质押取回存单。
个人存单质押借款期限不得超越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越一年。若为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间隔到期日最近的时刻确认借款期限。处理预定转存的存单视主动转存期限长短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
第一百条:以存款单出质的,签发银行核押后又受理挂失并形成存款丢失的,应当承当民事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以收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人再转让或许质押的无效。
第一百零二条:以载明实现或许提货日期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其实现或许提货日期后于债款履行期的,质权人只能在实现或许提货日期届满时实现金钱或许提取货品。
二、权力质押的收效条件有哪些
根据《担保法》和《担保法若干问题解说》,不同的权力质押设定和收效的条件是:
(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好的期限内将权力凭据交给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力凭据交给之日起收效;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未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不能以收据出质对立好心第三人;以公司债券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未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也不能以债券出质对立公司和第三人;
(2)以依法能够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缔结书面合同,并向证券挂号组织处理出质挂号,质押合同从挂号之日起收效;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则;以上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挂号组织处理出质挂号之日起收效;以非上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收效;以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则,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收效;
(3)以依法能够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缔结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处理出质挂号,质押合同自挂号之日起收效。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存单质押借款未到期可不能够取出”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则,存单质押借款未到期不能够取出,需求先还清借款之后才干免除质押取回存单。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存单质押借款未到期可不能够取出
存单质押借款未到期不能够取出,需求先还清借款之后才干免除质押取回存单。
个人存单质押借款期限不得超越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越一年。若为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间隔到期日最近的时刻确认借款期限。处理预定转存的存单视主动转存期限长短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
第一百条:以存款单出质的,签发银行核押后又受理挂失并形成存款丢失的,应当承当民事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以收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人再转让或许质押的无效。
第一百零二条:以载明实现或许提货日期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其实现或许提货日期后于债款履行期的,质权人只能在实现或许提货日期届满时实现金钱或许提取货品。
二、权力质押的收效条件有哪些
根据《担保法》和《担保法若干问题解说》,不同的权力质押设定和收效的条件是:
(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好的期限内将权力凭据交给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力凭据交给之日起收效;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未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不能以收据出质对立好心第三人;以公司债券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未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也不能以债券出质对立公司和第三人;
(2)以依法能够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缔结书面合同,并向证券挂号组织处理出质挂号,质押合同从挂号之日起收效;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则;以上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挂号组织处理出质挂号之日起收效;以非上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收效;以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则,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收效;
(3)以依法能够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缔结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处理出质挂号,质押合同自挂号之日起收效。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存单质押借款未到期可不能够取出”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则,存单质押借款未到期不能够取出,需求先还清借款之后才干免除质押取回存单。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