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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的范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5 14:27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下列人或许机关能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因人身权利遭到违法侵略而遭受物质丢失的人。例如成心伤害、寻衅滋事、掠夺等案子中的被害人。被害人逝世的,如交通肇事、成心杀人案子,则由其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因资产被违法分子破坏而遭受物质丢失的人。偷盗、欺诈、掠夺、争夺等案子的被害人无需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会依法追缴或责令被告人退赔。
三、国家产业、团体产业遭受丢失的,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的一起,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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