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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会构成表见代理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30 12:46
咱们知道,表见代理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可是第三人有满足的理由信任其有代理人的行为。那么,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会构成表见代理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会构成表见代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定见》第58条规则: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运营活动,给他人构成经济丢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当民事职责。在民商事活动中,对职务行为的确认适用外观主义准则,只要在客观上具有实行职务的特征,又以法人名义施行,相对人有理由信任该行为是实行职务的行为,就能够确认该人员的行为是实行职务的行为,即构成职务上的表见代理。这是由于合同上的买卖安满是买卖环境应当具有的一种确认状况,亦即买卖者依据对买卖行为合法性的信任及对买卖行为作用确认性的合理等待而进行的买卖,应当取得法令的肯定性点评
一般状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发生的民事职责由法人承当,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直接承当民事职责,但也有破例。以下状况法定代表人或许直接承当职责:
(一)因运营差错而需向本单位法人承当的民事补偿职责
假如由于法定代表人在运营过程中存在差错,导致本单位向第三人承当民事职责,那么,法人可向该法定代表人追偿。这也是最为常见的法定代表人职责。比方,法定代表人逾越权限缔结合同,第三人不知道或不或许知道其逾越权限的(即法定代表人构成表见代理景象的),该合同有用,但假如因而给本单位法人构成丢失的,该法定代表人或许向法人承当民事补偿职责。
(二)法定代表人或许面对的合同违约职责
公司、企业出于办理考虑,有时会与法定代表人签定运营办理合同,更进一步地约好法定代表人的权力职责。假如法定代表人没有尽到相应合同职责时,公司、企业能够依据合同法相应规则,要求法定代表人承当持续实行、采纳补救措施或许补偿丢失等合同违约职责。
(三)侵权职责
如法定代表人独自或许与第三人相勾结,危害本单位法人利益,危害法人产业,该法定代表人或许向本单位法人承当相应的民事侵权补偿职责。
(四)股东职责
法定代表人往往是公司股东,作为公司股东或许股份公司的建议人时,以下法令职责较为常见:
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假如乱用股东权力给公司或其他股东构成丢失的,将承当补偿职责。依据“揭开公司面纱”理论,假如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危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将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相似的,假如是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仅有股东,当其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其个人产业时,其将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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