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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7 10:54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所统辖的区域或许路途内发作的交通
事故
。
交通事故发作地统辖不明的,最早发现或许最早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统辖确认后,由有统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分,能够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辖的交通事故,或许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子移交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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