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施行政复议条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0 19:26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复议作业。2006年4月,国务院法制办正式建立行政复议司。2006年9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防备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处理机制的定见》,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处理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构建调和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作了明确规定。2006年末,国务院举行全国行政复议作业座谈会,这也是新中国建立以来的第一次。2007年6月,国务院正式发布行政复议法施行法令,并规定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8月1日,行政复议法施行法令开端施行。就在这一天,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宣告注册行政复议电子邮箱,开端接纳向市政府提交的行政复议请求。近几个月,全国已有2600多名行政复议作业人员分三批来京参与有关训练。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司长吕锡伟说,这样大规模的训练,在行政复议作业的历史上从未有过。
“准司法”的法律制度途径
每年均匀处理8万多起行政争议
本年6月,北方一个一般村庄的乡民们经过行政复议途径改变了省政府的征地批复。
在一次征地中,村干部假造了乡民代表会议的乡民签字,省政府根据这一假造的上报资料作为批阅根据,批复了这次征地。尔后,乡民们依法提出复议请求。2006年8月又向国务院请求终究判决。经过国务院法制办的查询,澄清了事实真相,省政府撤销了对此次征地的批复。随后,乡民们也自动撤回了行政复议的请求。一次行政争议有了一个调和的结局。
据统计,自1999年10月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我国各地方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受理行政复议请求51万多件,办结46万多件。近几年,全国每年均匀经过行政复议处理8万多起行政争议,80%可以做到“案结事了”。
吕锡伟说,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经过“准司法”程序处理行政争议的法律制度途径。这个法律制度途径维护人民群众不满意行政机关行为时的纠错请求权,也束缚请求人依法行使请求权,又可以经过行政机关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纠正一些不妥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的优势便是愈加方便、便民,并且不向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与司法途径不同,行政复议的救助途径对行政机关详细行政行为既进行合法性检查,又进行合理性检查,对行政行为纠正的力度也更大。
他说,行政复议在世界各国是遍及优先选用的行政争议处理方法。假如行政复议得到加强,完全可以化解大部分行政争议问题。
功率与潜力未充分发挥
近2/3的县级政府没有专职复议人员
8月1日,行政复议法施行法令开端施行。就在这一天,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宣告注册行政复议电子邮箱,开端接纳向市政府提交的行政复议请求。近几个月,全国已有2600多名行政复议作业人员分三批来京参与有关训练。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司长吕锡伟说,这样大规模的训练,在行政复议作业的历史上从未有过。
“准司法”的法律制度途径
每年均匀处理8万多起行政争议
本年6月,北方一个一般村庄的乡民们经过行政复议途径改变了省政府的征地批复。
在一次征地中,村干部假造了乡民代表会议的乡民签字,省政府根据这一假造的上报资料作为批阅根据,批复了这次征地。尔后,乡民们依法提出复议请求。2006年8月又向国务院请求终究判决。经过国务院法制办的查询,澄清了事实真相,省政府撤销了对此次征地的批复。随后,乡民们也自动撤回了行政复议的请求。一次行政争议有了一个调和的结局。
据统计,自1999年10月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我国各地方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受理行政复议请求51万多件,办结46万多件。近几年,全国每年均匀经过行政复议处理8万多起行政争议,80%可以做到“案结事了”。
吕锡伟说,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经过“准司法”程序处理行政争议的法律制度途径。这个法律制度途径维护人民群众不满意行政机关行为时的纠错请求权,也束缚请求人依法行使请求权,又可以经过行政机关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纠正一些不妥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的优势便是愈加方便、便民,并且不向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与司法途径不同,行政复议的救助途径对行政机关详细行政行为既进行合法性检查,又进行合理性检查,对行政行为纠正的力度也更大。
他说,行政复议在世界各国是遍及优先选用的行政争议处理方法。假如行政复议得到加强,完全可以化解大部分行政争议问题。
功率与潜力未充分发挥
近2/3的县级政府没有专职复议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