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1 17:48
环境的重要性信任咱们都很清楚了吧,因为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咱们的日子质量,咱们都知道,这些年,因为环境污染的联系,使雾霾现象越来越严峻。雾霾的损害咱们都是众所周知的,所以环境很重要。那么污染环境罪的相关规则是什么?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为咱们详细的解说吧。
污染环境罪的相关规则
第三百三十九条 【不合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违背国家规则,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积、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分金;形成严峻环境污染事端,致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损失或许严峻损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成果特别严峻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私行进口固体废物罪】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分答应,私行进口固体废物用作质料,形成严峻环境污染事端,致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损失或许严峻损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分金;成果特别严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以质料使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质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按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则科罪处分。
第四百零八条 【环境监管失职罪】负有环境保护监督办理责任的国家机关作业人员严峻不担任任,导致发作严峻环境污染事端,致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损失或许形成人身伤亡的严峻成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三、最高检、最高法关于污染环境罪的司法解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已于2013年6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1次会议、2013年6月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7次会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6月19日起实施。
概念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背防治环境污染的法令规则,形成环境污染,成果严峻,按照法令应遭到刑事处分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1](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则,撤销原严峻环境污染事端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详细的内容包含:违背国家规则,排放、倾倒或许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流行症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许其他有害物质。
区别严峻环境污染事端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
两罪同属成果犯的领域,都是因为其行为形成了严峻环境污染事端,致使严峻成果的发作,且片面上都含有过错的罪行方式,单个情况下也存在着成心形状,但首要是直接成心。
两罪的首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办理制度,归于损坏环境材料的违法。然后罪侵略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作业的正常办理活动,归于渎职违法。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违背国家规则,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许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流行症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形成严峻环境污染事端,致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损失或许人身伤亡的严峻成果的行为。而环境监管失职罪表现为环境保护部分的国家机关作业人员的严峻不担任任,然后形成严峻环境污染事端,这种严峻不担任任首要体现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不尽责任的行为。
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可所以自然人,也可所以单位,对自然人作为本罪的主体没有约束条件,然后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担任环境保护监管责任的国家机关作业人员,单位不构成该罪主体。
正因为环境关于咱们人类的日子特别重要,所以咱们更要时间保护环境。为了遏止人们对环境污染,我国拟定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法,便是为了让人们能更好的保护环境。了解更多的法令知识请上听讼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污染环境罪的相关规则
第三百三十九条 【不合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违背国家规则,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积、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分金;形成严峻环境污染事端,致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损失或许严峻损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成果特别严峻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私行进口固体废物罪】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分答应,私行进口固体废物用作质料,形成严峻环境污染事端,致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损失或许严峻损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分金;成果特别严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以质料使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质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按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则科罪处分。
第四百零八条 【环境监管失职罪】负有环境保护监督办理责任的国家机关作业人员严峻不担任任,导致发作严峻环境污染事端,致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损失或许形成人身伤亡的严峻成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三、最高检、最高法关于污染环境罪的司法解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已于2013年6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1次会议、2013年6月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7次会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6月19日起实施。
概念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背防治环境污染的法令规则,形成环境污染,成果严峻,按照法令应遭到刑事处分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1](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则,撤销原严峻环境污染事端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详细的内容包含:违背国家规则,排放、倾倒或许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流行症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许其他有害物质。
区别严峻环境污染事端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
两罪同属成果犯的领域,都是因为其行为形成了严峻环境污染事端,致使严峻成果的发作,且片面上都含有过错的罪行方式,单个情况下也存在着成心形状,但首要是直接成心。
两罪的首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办理制度,归于损坏环境材料的违法。然后罪侵略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作业的正常办理活动,归于渎职违法。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违背国家规则,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许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流行症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形成严峻环境污染事端,致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损失或许人身伤亡的严峻成果的行为。而环境监管失职罪表现为环境保护部分的国家机关作业人员的严峻不担任任,然后形成严峻环境污染事端,这种严峻不担任任首要体现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不尽责任的行为。
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可所以自然人,也可所以单位,对自然人作为本罪的主体没有约束条件,然后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担任环境保护监管责任的国家机关作业人员,单位不构成该罪主体。
正因为环境关于咱们人类的日子特别重要,所以咱们更要时间保护环境。为了遏止人们对环境污染,我国拟定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法,便是为了让人们能更好的保护环境。了解更多的法令知识请上听讼网进行专业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