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陶瓷研究所金昌陶瓷辊棒厂非专利技术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3 18:17
原告:广东省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陶瓷研讨所。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石湾榴苑路18号。法定代表人:何锡玲,所长。托付代理人:温旭、刘孟斌,广东中山医科大学三环专利事务所律师。被告:广东南海市金昌陶瓷辊棒厂。地址:南海市西樵镇海舟白沙江。法定代表人:梁朝方,董事长。托付代理人:区永超,厂长。托付代理人:林德伟,广东粤高专利事务所律师。原告广东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陶瓷研讨所(以下简称佛陶所)因与被告广东南海市金昌陶瓷辊棒厂(以下简称金昌厂)发作非专利技能隐秘侵权胶葛,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冷等静压精密陶瓷辊棒”出产技能,是广东省科学技能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省科委)于1984年下达给我所的科研项目,我所经数年斗争,总算研发成功。此项技能经广东省科委和国家科委安排专家判定,被评为国家隐秘级技能,从1987年12月29日开端,保密期15年。后来我所尽管将其间部分技能请求了专利,但专利请求文件未触及的内容和专利请求日曾经的专利技能,仍属技能隐秘,任何人不得侵略。1992年头,我所得知被告金昌厂用与我所相同的机械设备和根本相同的工艺流程出产辊棒,其原因是被告利用了原在我所作业的区永超、吴国雄向他们走漏的我所技能隐秘。恳求判令金昌厂当即中止侵权行为,补偿经济损失,并赔礼道歉。被告辩称:“冷等静压精密陶瓷辊棒”出产技能,已由作者何锡玲揭露发表于1990年10月15日出书的第五期《陶瓷》杂志上。我厂于1991年末开端兴办,投入了很多人力、物力、财力,从很多的揭露技能资料中找到此技能计划,又经我厂技能人员进行消化、探索,最终把握了该项技能。我厂的技能来历合理合法,没有侵权。原告佛陶所仅以我厂厂长原是该所员工,就推理我厂的技能是侵权所得,却不能提供出我厂详细采用了哪些不合理手段取得其技能隐秘的依据,其诉讼理由不能建立。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不揭露审理查明:1984年广东省科委将“冷等静压精密陶瓷辊棒”的出产技能作为要点攻关项目下达给佛陶所,并拨给科研经费24万元。佛陶所承受科研任务后,即建立以何锡玲为首的课题小组,先后投入了1300多万元用于该项意图研讨、开发、中间性实验和出产工艺设备的改善。经过八年多的研发,总算取得了成功。经国家科委和广东省科委安排进行技能判定,“冷等静压精密陶瓷辊棒”的项目被列为全国火炬计划项目。判定成果以为:其技能指标和使用功能到达世界先进水平,归于国内首创。1988年到1993年曾11次获国家级、省、市级的科学技能进步奖、技能成果奖、高新技能奖、国家级新产品奖、北京世界创造博览会金奖等。该产品面市后,替代了进口辊棒,节省了外汇,在国内外商场具有必定的竞争力。仅1994年佛陶所的年产值就达8000万元,完成利税2000万元。为了维护这一科技成果,佛陶所采取了各种保密办法,建立了保密领导小组,制订了保密细则,清晰了辊棒车间、窑炉设备功能、质料配方、成型工艺、设备图纸等均属保密内容,如有成心或过错走漏、偷盗技能资料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992年3月10日,佛陶所向广东省科委和国家科委申报了国家隐秘级技能,经广东省科委和国家科委经过法定程序安排专家进行判定,于1993年8月18日确认该项目为国家级隐秘技能,保密期15年,从1987年12月29日开端核算。其保密内容5大范围:(一)陶瓷辊棒的配方及质料加工处理(详细内容略;下同);(二)冷等静压设备和出产工艺技能;(三)冷等静压成型和预制成型工艺以及成型模具;(四)陶瓷辊棒锻烧技能和吊顶窑炉;(五)陶瓷辊棒的精加工设备和工艺。1995年3月11日,国家科委又一次安排专家对佛陶所的“冷等静压精密陶瓷辊棒”的项目进行技能鉴定和检查,该技能仍被确以为国家隐秘级技能,保密期由本来的l5年改为8年,从1995年3月3日起核算,对其继续进行国家隐秘级维护和办理。1992年6月6日、8月17日、8月22日、1993年4月28日,佛陶所分别向国家专利局请求了4项专利。国家专利局于1993年2月21日、4月23日、1994年6月1日颁发佛陶所两项实用新型和一项办法创造专利,专利号为9233136.6、92231110.2、93104966.0、92104473.9(待批号)。国家专利局于1995年5月11日证明上述4项专利的申报内容自请求揭露之日起均属公知专利技能(专利技能内容略)。1995年5月l0日,国家科委和广东省科委对佛陶所的专利技能和技能隐秘进行了界定,以为:佛陶所被同意存案的技能隐秘共有5大范围,其间第3题意图技能内容已于专利请求揭露日起为公知的专利技能,尚有4个大题意图内容仍属技能隐秘没有解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