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生二胎办理独生子女证明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8 06:24再婚生二胎处理独生子女证明的条件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申请领榷独生子女证》: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而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夫妻按有关规则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而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再婚生二胎处理独生子女证明的条件是什么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再婚生二胎处理独生子女证明的条件
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申请领榷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而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则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而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间一个意外逝世,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要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自己抚育,而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要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两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间一个由对方抚育,现家庭只要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通过同意能够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抛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纪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能够领证的状况:
(1)照料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爸爸妈妈两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成婚的;
(4)独身(包含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逝世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育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成婚,现家庭
只要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现已领证的,可换证并持续享用)。
二、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爸爸妈妈,不发给独生子女自己。
(2)领榷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准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爸爸妈妈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纪超越16周岁的,不予发证。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相关生二胎的法令法规:
《社会抚育费征收处理规则》
第五条不契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则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育费的征收,依照下列规则处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作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照现居住地的征收规范作出征收决议;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作在其户籍地点地的,由户籍地点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照户籍地点地的征收规范作出征收决议;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作时,其现居住地或许户籍地点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要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照当地的征收规范作出征收决议。
独自二胎爸爸妈妈独生子女证明
兹有市镇村(社区)居民与是原配夫妻,他们夫妻俩终身只育了一个孩,也未收养其他子女。该配偶生育一子(女)取名,身份证号码为:
于年月日挂号成婚,于年月日生一孩,、属初婚初育。
特此证明。
村(社区)经办人:
镇计生办经办人:
市计生委经办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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