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1 16:29目前我国关于第三方付出的法规现已日趋完善,特别是在2013年。央行和相关监管部门出台许多法规,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收拾相关的法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了解。
为规范银行卡收单事务,防备付出危险,确保大众合法权益,促进银行卡商场健康展开,我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了《银行卡收单事务处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
作为人民银行规范付出服务商场行为的重要事务处理准则,《方法》安身尊重商场及其久远展开,充分发挥商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根底性效果,以树立公正、有序、敞开的商场竞争环境为方针,依照促进立异、规范展开、防备危险、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准则,对银行卡收单事务中各商场主体应遵从的事务规矩、危险处理要求等作出了清晰规矩。《方法》共六章五十四条,明晰界定了银行卡收单事务的内在和《方法》适用范围,对收单安排的特约商户资质审阅、事务查看、买卖监测、信息安全及资金结算等环节的危险处理进行全面规范,提出严厉的监管要求。首要体现在:
一是针对事务本质及危险处理中心进行有用规范,《方法》将网络途径主张的线上收单事务与传统线下收单事务一起归入监管,要求从事收单事务的各类商场主体遵从相同的监管规范,实施平等危险处理责任;二是严厉规范收单安排特约商户处理,《方法》从特约商户拓宽、资质审阅、协议签定、档案处理、事务训练等方面清晰了处理要求,强调了树立与执行特约商户实名准则和收单事务本地化运营与处理准则;三是清晰了收单事务危险处理要求,《方法》针对特约商户危险评级、买卖监测、事务查看、受理终端布放、网络付出接口处理、买卖信息传输、资金结算、过失处理、事务外包等各环节存在的危险危险,拟定了监管准则;四是清晰了银行卡收单事务相关监管查看及违规处分规矩。
《方法》的实施为规范收单安排运营行为、培养杰出的银行卡商场竞争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准则根底,将进一步促进银行卡商场健康持续展开,充分发挥银行卡拉动消费和促进经济添加的积极效果。
我国人民银行布告
[2013]第9号
为规范银行卡收单事务处理,确保各参加方合法权益,防备付出危险,促进银行卡事务健康有序展开,我国人民银行拟定了《银行卡收单事务处理方法》,现予发布实施。
我国人民银行
2013年7月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卡收单事务,确保各参加方合法权益,防备付出危险,促进银行卡事务健康有序展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我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安排付出服务处理方法》等规矩,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银行卡收单事务,是指收单安排与特约商户签定银行卡受理协议,在特约商户按约好受理银行卡并与持卡人达到买卖后,为特约商户供给买卖资金结算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收单安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银行卡收单事务,适用本方法。
本方法所称收单安排,包含从事银行卡收单事务的银职业金融安排,取得银行卡收单事务答应、为实体特约商户供给银行卡受理并完结资金结算服务的付出安排,以及取得网络付出事务答应、为网络特约商户供给银行卡受理并完结资金结算服务的付出安排。
第四条收单安排应当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信息安全和买卖安全。
第五条收单安排应当恪守反洗钱法令法规要求,实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责任。
第六条收单安排为境外特约商户供给银行卡收单服务,适用本方法,并应一起契合事务开办国家(区域)的监管要求。
事务开办国家(区域)法令制止或许约束收单安排实施本方法的,收单安排应当及时向我国人民银行陈述。
第二章特约商户处理
第七条收单安排拓宽特约商户,应当遵从“了解你的客户”准则,确保所拓宽特约商户是依法树立、从事合法运营活动的商户,并承当特约商户收单事务处理责任。
第八条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担任人在我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危险信息处理体系中存在不良信息的,收单安排应当慎重或回绝为该商户供给银行卡收单服务。
第九条收单安排应当对特约商户实施实名制处理,严厉审阅特约商户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担任人有用身份证件等申请材料。特约商户为天然人的,收单安排应当审阅其有用身份证件。
特约商户运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的,收单安排还应当审阅其合法具有该账户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收单安排应当拟定特约商户资质审阅流程和规范,清晰资质审阅权限。担任特约商户拓宽和资质审阅的岗位人员不得兼岗。
第十一条收单安排应当与特约商户签定银行卡受理协议,就可受理的银行卡品种、注册的买卖类型、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的设置和改变、资金结算周期、结算手续费规范、过失和争议处理等事项,清晰两边的权力、责任和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收单安排在银行卡受理协议中,应当要求特约商户实施以下根本责任:
(一)依据实在的产品或服务买卖布景受理银行卡,并恪守相应银行卡品牌的受理要求,不得轻视和回绝同一银行卡品牌的不同发卡银行的持卡人;
(二)按规矩运用受理终端(网络付出接口)和收单银行结算账户,不得运用其从事或帮忙别人从事非法活动;
(三)妥善处理买卖数据信息、保存买卖凭据,确保买卖信息安全;
(四)不得因持卡人运用银行卡而向持卡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附加费用,或下降服务水平。
第十三条收单安排应当在供给收单服务前对特约商户展开事务训练,并依据特约商户的运营特色和危险等级,定时展开后续训练,保存训练记载。
第十四条对特约商户申请材料、资质审阅材料、受理协议、训练和查看记载、信息改变、中止协作等档案材料,收单安排应当至少保存至收单服务中止后5年。
第十五条收单安排应当树立特约商户信息处理体系,记载特约商户称号和运营地址、特约商户身份材料信息、特约商户类别、结算手续费规范、收单银行结算账户信息、注册的买卖类型和注册时刻、受理终端(网络付出接口)类型和设备地址等信息,并及时进行更新。其间网络付出接口的设备地址为特约商户的工作地址和从事运营活动的网络地址。
第十六条收单安排应当对实体特约商户收单事务进行本地化运营和处理,经过在特约商户及其分支安排地址省(区、市)域内的收单安排或其分支安排供给收单服务,不得跨省(区、市)域展开收单事务。
关于连锁式运营或集团化处理的特约商户,收单安排或经其授权的特约商户地址地的分支安排可与特约商户签定总对总银行卡受理协议,并依照前款规矩执行本地化服务和处理责任。
第十七条收单安排应当依照有关规矩向特约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不得变相向持卡人转嫁结算手续费,不得采纳不正当竞争手段危害别人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收单安排与特约商户中止银行卡受理协议的,应当及时回收受理终端或封闭网络付出接口,进行账务整理,妥善处理后续事项。
第三章事务与危险处理
第十九条收单安排应当归纳考虑特约商户的区域和职业特征、运营规模、财政和资信状况等要素,对实体特约商户、网络特约商户别离进行危险评级。
关于危险等级较高的特约商户,收单安排应当对其注册的受理卡种和买卖类型进行约束,并采纳强化买卖监测、设置买卖限额、推迟结算、添加查看频率、树立特约商户危险准备金等危险处理办法。
第二十条收单安排应当树立特约商户查看准则,清晰查看频率、查看内容、查看记载等处理要求,执行查看责任。
关于实体特约商户,收单安排应当进行现场查看;关于网络特约商户,收单安排应当采纳有用的查看办法和技能手段对其运营内容和买卖状况进行查看。
第二十一条收单安排应当针对危险较高的买卖类型拟定专门的危险处理准则。对无卡、无密买卖,以及预授权、消费吊销、退货等买卖类型,收单安排应当强化危险处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收单安排应当树立收单买卖危险监测体系,对可疑买卖及时核对并采纳有用办法。
第二十三条收单安排应当树立掩盖受理终端(网络付出接口)批阅、运用、吊销等各环节的危险处理准则,清晰受理终端(网络付出接口)的运用范围、买卖类型、买卖限额、批阅权限,以及相关密钥的处理要求。
第二十四条收单安排为特约商户供给的受理终端(网络付出接口)应当契合国家、金融职业技能规范和相关信息安全处理要求。
第二十五条收单安排应当依据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买卖的实在场景,依照相关银行卡清算安排和发卡银行的事务规矩和处理要求,正确选用买卖类型,精确标识买卖信息并完好发送,确保买卖信息的完好性、实在性和可追溯性。
买卖信息至少应包含:直接供给产品或服务的商户称号、类别和代码,受理终端(网络付出接口)类型和代码,买卖时刻和地址(网络特约商户的网络地址),买卖金额,买卖类型和途径,买卖主张方法等。网络特约商户的买卖信息还应当包含产品订单号和网络买卖平台称号。
特约商户和受理终端(网络付出接口)的编码应当具有唯一性。
第二十六条收单安排将买卖信息直接发送发卡银行的,应当在发卡银行恪守与相关银行卡清算安排的协议约好下,与其签定协作协议,清晰买卖信息和资金安全、持卡人和商户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权力、责任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收单安排应当对发送的收单买卖信息选用加密和数据校验办法。
第二十八条收单安排不得以任何方式存储银行卡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卡片验证码、卡片有用期、个人标识码等灵敏信息,并应采纳有用办法避免特约商户和外包服务安排存储银行卡灵敏信息。
因特别事务需求,收单安排确需存储银行卡灵敏信息的,应当经持卡人自己赞同、确保存储的信息仅用于持卡人指定用处,并承当相应信息安全处理责任。
第二十九条收单安排应当树立特约商户收单银行结算账户设置和改变审阅准则,严厉审阅设置和改变申请材料的实在性、有用性。
特约商户的收单银行结算账户应当为其同名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或其指定的、与其存在合法资金处理联系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特约商户为个体工商户和天然人的,可运用其同名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银行结算账户。
第三十条收单安排应按协议约好及时将买卖资金结算到特约商户的收单银行结算账户,资金结算时限最迟不得超越持卡人承认可直接向特约商户付款的付出指令收效之日起30个天然日,因涉嫌违法违规等危险买卖需推迟结算的在外。
第三十一条收单安排应当树立资金结算危险处理准则,不得移用特约商户待结算资金。
第三十二条收单安排应当依据买卖发作时的原买卖信息主张银行卡买卖过失处理、退货买卖,将资金退至持卡人原银行卡账户。若持卡人原银行卡账户已吊销的,应当退至持卡人指定的自己其他银行账户。
第三十三条收单安排应当及时查询核实、妥善处理并照实反应发卡银行的调单、协查要求和银行卡清算安排宣布的危险提示。
第三十四条收单安排发现特约商户发作疑似银行卡套现、洗钱、诈骗、移机、留存或走漏持卡人账户信息等危险事情的,应当对特约商户采纳推迟资金结算、暂停银行卡买卖或回收受理终端(封闭网络付出接口)等办法,并承当因未采纳办法导致的危险丢失责任;发现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三十五条收单安排应当自主完结特约商户资质审阅、受理协议签定、收单事务买卖处理、资金结算、危险监测、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和处理、过失和争议处理等事务活动。
第三十六条收单安排应当在收单事务外包前拟定收单事务外包处理方法,清晰外包的事务范围、外包服务安排的准入规范及处理要求、外包事务危险处理和应急预案等内容。收单安排作为收单事务主体的处理责任和危险承当责任不因外包联系而搬运。
第三十七条收单安排一起供给收单外包服务的,应当对收单事务和外包服务事务别离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收单安排应当拟定突发事情应急预案,树立灾祸备份体系,确保收单事务的连续性和收单事务体系安全运转。
第四章监督处理
第三十九条我国人民银行依法对收单安排进行监督和处理。
第四十条银职业金融安排开办、中止收单事务,应当向我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陈述。
第四十一条收单安排应当参加我国付出清算协会,承受职业协会自律处理。我国付出清算协会应当依据本方法,拟定银行卡收单事务职业自律规范,向我国人民银行存案后安排实施。
第四十二条我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可以采纳如下办法,对收单安排进行现场查看:
(一)进入与收单活动相关的运营场所进行查看;
(二)查阅、仿制与查看事项有关的文件、材料;
(三)问询有关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事项进行阐明;
(四)查看有关体系和设备,仿制有关数据材料。
第四十三条收单安排应当协作我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依法展开的现场查看及非现场监管,及时报送收单事务计算信息和处理信息,并依照规矩将收单事务展开和处理状况的年度专项陈述于次年3月31日前报送我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陈述内容至少应包含收单安排安排架构、收单事务运营状况、立异事务、外包事务、危险处理等状况及下一年度事务展开规划。
收单安排展开跨境或境外收单事务的,专项陈述内容还应包含跨境或境外收单事务形式、清算安排及结算币种、协作方根本状况、事务处理准则、事务开办国家(区域)监管要求等。
第四十四条付出安排拟树立分支安排展开收单事务的,应当提早向法人地址地我国人民银行分支安排及拟树立分支安排地址地我国人民银行分支安排存案。
第四十五条收单安排布放新式受理终端、展开收单立异事务、与境外安排协作展开跨境银行卡收单事务等,应当至少提早30日向我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存案。
第四十六条收单安排应当在收单事务外包前,将收单事务外包处理方法和所挑选的外包服务安排相关状况,向我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陈述。
第四十七条收单安排或其外包服务安排、特约商户发作涉嫌银行卡违法犯罪案件或严重危险事情的,收单安排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向我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陈述。
第五章罚则
第四十八条付出安排从事收单事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我国人民银行分支安排依照《非金融安排付出服务处理方法》第四十二条的规矩责令其期限改正,并给予正告或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矩树立并执行特约商户实名制、资质审阅、危险评级、收单银行结算账户处理、档案处理、外包事务处理、买卖和信息安全处理等准则的;
(二)未按规矩树立特约商户训练、查看准则和买卖危险监测体系,发现特约商户疑似或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未采纳有用办法的;
(三)未按规矩对高危险买卖实施分类处理、执行危险防备办法的;
(四)未按规矩树立受理终端(网络付出接口)处理准则,或未能采纳有用处理办法形成特约商户违规运用受理终端(网络付出接口)的;
(五)未按规矩收取特约商户结算手续费的;
(六)未按规矩执行收单事务本地化运营和处理责任的。
第四十九条付出安排从事收单事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我国人民银行分支安排依照《非金融安排付出服务处理方法》第四十三条的规矩责令其期限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我国人民银行刊出其《付出事务答应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一)未按规矩设置、发送收单买卖信息的;
(二)无故未按约好时限为特约商户处理资金结算,或截留、移用特约商户或持卡人待结算资金的;
(三)对发卡银行的调单、协查和银行卡清算安排宣布的危险提示,未尽查询等处理责任,或导致发作危险事情并形成持卡人或发卡银行资金丢失的;
(四)对外包事务疏于处理,形成别人利益丢失的;
(五)付出安排或其特约商户、外包服务安排发作账户信息走漏事情的。
第五十条银职业金融安排从事收单事务,有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九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我国人民银行给予通报批评,并可主张银职业金融安排对直接担任的董事、高档处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我国人民银行可以责成银行卡清算安排中止为其服务,并向我国银职业监督处理委员会及其分支安排主张采纳下列处分办法:
(一)责令银职业金融安排期限整改、暂停收单事务或刊出金融事务运营答应证;
(二)撤销银职业金融安排直接担任的董事、高档处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任职资历。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方法相关用语意义如下:
特约商户,是指与收单安排签定银行卡受理协议、按约好受理银行卡并委托收单安排为其完结买卖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安排,以及依照国家工商行政处理机关有关规矩,展开网络产品买卖等运营活动的天然人。实体特约商户,是指经过实体运营场所供给产品或服务的特约商户。网络特约商户,是指依据公共网络信息体系供给产品或服务的特约商户。
受理终端,是指经过银行卡信息(磁条、芯片或银行卡账户信息)读取、收集或录入设备生成银行卡买卖指令,可以确保银行卡买卖信息处理安全的各类实体付出终端。
网络付出接口,是指收单安排与网络特约商户依据约好的事务规矩,用于网络付出数据交换的规范和技能完结。
银行卡清算安排,是指经我国人民银行同意,经过树立银行卡清算规范和规矩,运营银行卡事务体系,为发卡安排和收单安排供给银行卡买卖处理,帮忙完结资金结算服务的安排。
第五十二条我国人民银行分支安排可依据本方法,结合辖区实践制定实施细则,向我国人民银行存案后安排实施。
第五十三条本方法由我国人民银行担任解说。
第五十四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我国人民银行此前发布的银行卡收单事务有关规矩,与本方法不一致的,以本方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