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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证使用期限有多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0 01:56
我国不动产一致挂号全面发动,每位房产所有人都在等待能提前领到归于自己的不动产权挂号证书时,部分人对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中“运用期限”的挂号提出了质疑,以为业主的所有权应该是永久的,规则期限是不合理的。还有人忧虑,已然有了“运用期限”规则,那么房东或许房主们是否就变成了房客?
产证运用期限是指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期限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不动产权证书》是我国施行不动产一致挂号后,给权力人颁布的一致证书,关于维护权力人合法权益、标准挂号行为等具有重要意义。依据《物权法》的规则,“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力人享有该不动产品权的证明”。权力人请求挂号,收取《不动产权证书》,表明晰权力人的不动产权力得到法律维护。权力人也可以依据证书记载的内容,及时快捷把握自己的不动产产业情况,有用快捷展开有关买卖,维护和完成自己的不动产合法权益。
《不动产权证书》是重要的不动产权属来历资料,是请求不动产挂号的必备资料,可以辅佐挂号组织检查挂号的内容,进步挂号质量和功率。《不动产权证书》的内容依据挂号簿的记载填写,假如证书和挂号簿记载不一致,除有依据证明挂号簿确有过错外,应以挂号簿为准。
证书上的“运用期限”指的是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海域运用权和土地承揽经营权等的运用期限,不是指房子所有权的期限,房子所有权不存在运用期限的问题。
1990年国家出台了《乡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则,在土地所有权和运用权别离的基础上,建立了以出让、转让、典当等为首要方法的国有土地有偿运用准则,对不同用处的土地运用权设置了必定的运用期限。土地的运用期限是土地运用权的重要内容,《不动产权证书》就应该记载土地运用权的运用期限。
证书上设置“运用期限” 便于保证转让、典当等买卖安全
据介绍,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运用期限”并非可有可无。一方面,它可以让权力人以及相关好坏关系人清楚了解土地运用权、海域运用权等权力的起止日期,需求续期的,便利权力人及时续期,依法维护合法权力;另一方面,有利于保证买卖安全,便于在转让或典当等买卖活动中依法保证权益。
此前,我国各方面的产权挂号一向有“运用期限”。在不动产一致挂号施行前的涣散挂号时期,土地挂号也有期限,国有土地运用证上就有反映;部分房地合一城市的房地产权证书上也记载了土地运用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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