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判定费用的预缴
1、两边当事人一起托付医疗
事故技术判定的,由两边当事人洽谈预先交纳判定费;
2、 卫生行政部门移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的,由提出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交纳判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
医疗机构关于严重医疗过错行为的陈述后,对需求移送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的,判定费由医疗机构付出;
4、法院初次托付判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 对初次判定不服,再次请求判定的,由请求再次判定人缴付;
6、经判定归于医疗事故的,判定费由医疗机构付出;经判定不归于医疗事故的,判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请求的当事人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