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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没有土地证应该怎么解决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4 10:06

产品住宅
权力人可持房子产权证、购房合平等相关资料向不动产挂号权籍窗口请求权籍查询、土地分摊核算等事务后,再行请求处理搬运挂号。
据了解,现在产品住宅处理不动产搬运挂号存在问题首要表现为:权力人在房地分隔挂号期间已获得房子所有权证,但对应的土地手续不完善或土地使用权仍挂号在开发建造单位名下,未将土地使用权分摊挂号。
应对方法:
1、产品房开发建造单位尚存在的,由海口市国土局对外发布布告要求开发建造单位期限请求处理土地切割挂号;土地切割后,权力人持房子产权证、土地切割资料向不动产挂号窗口请求处理搬运、换发等挂号事务。
对不予合作处理土地切割挂号的开发建造单位,将其列入“不诚信名单”并在媒体上进行布告。布告后,权力人持房子产权证、购房合平等相关资料向不动产挂号权籍窗口请求权籍查询、土地分摊核算等事务后,再行请求处理搬运挂号(处理搬运挂号时须进行咨询贰言,期满后再行布告刊出挂号在原土地使用权人名下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2、产品房开发建造单位已闭幕或被刊出的,权力人持房子产权证、购房合平等相关资料向不动产挂号窗口请求处理土地切割挂号和搬运挂号(处理搬运挂号时须进行咨询贰言,期满后再行布告刊出挂号在原土地使用权人名下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3、为标准房地产开发买卖行为,依据《海南省房子国有土地使用权切割挂号暂行方法》第五条,产品房开发建造单位须依法处理土地切割,不然,将约束其在辖区内处理相关挂号事务。
公有住宅和经济适用住宅
公有住宅和经济适用住宅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有必要先行补办划拨地补办出让手续,补办完结后再向不动产挂号中心请求国有建造用地使用权及房子所有权的搬运挂号。
应对方法:
1、土地权属清楚,持有房子产权证、分摊土地使用证(或土地切割证明书)的。请求人可凭分摊土地使用证(或土地切割证明书)向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国土局事务窗口请求处理划拨地补办出让手续,交纳土地出让金、税金。完结划拨地出让手续后由请求人凭划拨土地补办出让赞同文件等要件向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不动产挂号窗口请求处理不动产挂号。
2、土地权属清楚,持有房子产权证、但未进行土地分摊的。由海口市不动产挂号中心在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设置咨询窗口专项处理土地分摊。请求人持原土地使用权人赞同分摊的书面定见向咨询窗口请求处理土地分摊,咨询窗口对土地进行分摊,出具土地分摊奉告书。请求人凭土地分摊奉告书向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国土局事务窗口请求处理划拨地补办出让手续,交纳土地出让金、税金。完结划拨地出让手续后由请求人凭划拨土地补办出让赞同文件等要件向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不动产挂号窗口请求处理不动产挂号。
原土地使用权人没有出具赞同分摊定见的,在处理土地分摊前,由海口市不动产挂号局对拟分摊的土地进行贰言咨询,如无贰言,再行布告刊出挂号在原土地使用权人名下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3、土地权属不清楚。对只要房产证,没有土地挂号的景象,由请求人向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国土局事务窗口请求处理土地确权,完结土地确权后由请求人按照第(二)款的程序请求处理不动产挂号。
4、申报条件。经济适用住宅所有权人请求上市出售,须持有市住建部分出具的搬运挂号准予上市出售的书面定见。已列入拆迁布告范围内的公有住宅和经济适用住宅不得处理搬运挂号(以拆迁布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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