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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者最好办理公认遗嘱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8 20:21
十年前,孙伯和妻子各自立了一份自书遗言,让对方承继自己名下的产业。妻子逝世后,其自书遗言却不被供认,孙伯承继妻子产业困难重重,最终还要违心肠将儿子告上法庭。
“创意”来自母亲的遗言
孙伯说,他和妻子育有两个儿子,均已成家。尽管和儿子联系较好,但为了保险起见,1999年8月10日,他和妻子仍是各自立了一份自书遗言,将自己名下的产业交由对方承继。上一年4月8日,妻子病逝。5月的一天,妻子的单位打电话给孙伯,说他妻子名下有一笔一万多元的房子补助,要家族前去收取。当孙伯来到妻子单位时,却被奉告,依照我国的《承继法》,孙伯及其妻子的爸爸妈妈还有他们的儿子都是榜首次序承继人,这笔补助不能由孙伯一人收取。孙伯当即出示了妻子的遗言,单位经办人员却说,他们不能辨别这份自书遗言的真伪,有必要有“权威机构”在上面盖上公章,他们才干供认。
所以孙伯便来到公证处,要求处理承继权公证。但公证员通知孙伯,有必要供给他和妻子的成婚证、妻子爸爸妈妈的逝世证明,还要两个儿子前来签名表明抛弃承继权。这令孙伯哭笑不得,这等于“否定”了这份自书遗言,由于即便没有这份自书遗言,也能够经过相同的程序处理承继权公证。并且,他和妻子成婚50多年,成婚证现已丢失了。而妻子的爸爸妈妈在乡间逝世,也没有逝世证。可谓费事多多。
自书遗言是一种合法的遗言方式,为什么会不被“供认”呢?孙伯感到非常困惑。“其实,咱们写自书遗言,‘创意’是来自我母亲。1983年,母亲自书了一份遗言,将其名下的房子留给我一人承继。1984年母亲逝世后,我拿着这份遗言到公证处,顺畅地处理了承继权公证。我想效法母亲,谁知现在却不灵了!”孙伯无法地说。
上法庭才解决问题
苦等几个月后,工作毫无发展。孙伯所以去讨教律师,律师说只要法院才干承认这份遗言有用。上一年十月,孙伯来到法院,欲申述妻子的单位。想不到立案庭的法官却说不能立案,由于妻子单位并不是他的利益对立方,主张他申述自己的两个儿子。
孙伯极不乐意与儿子“打官司”,这件事只好又放下了。到本年3月,孙伯心中不忿,所以来到格林律师事务所找张旭锋律师。张律师主张他申述两个儿子,由于有必要经过这个程序来承认遗言的有用性。孙伯只好赞同了,并延聘张律师担任代理律师。本年4月4日,荔湾区人民法院为孙伯立案。孙伯向法庭递交了申述状,恳求判令妻子的自书遗言合法有用。两个儿子在答辩状里并没有对父亲提出的诉讼恳求有任何贰言,他们认同母亲那份自书遗言是真实有用的。此外,孙伯还向法庭出示了由妻子爸爸妈妈家园派出所开具的妻子爸爸妈妈的逝世证明、由妻子单位开具的有一笔房子补助待领的证明。
5月11日,法院开庭审理。6月4日,孙伯领到判定书。法院以为,孙伯妻子那份自书遗言契合自书遗言的方式要件,合法有用,并且两被告并无贰言,因而予以采信。法院判定那笔房子补助由孙伯一人承继。
凭这一份判定,孙伯总算顺畅地收取了妻子名下的那笔房子补助。回想一年来的艰难曲折,孙伯慨叹地说:“假如早知道如此费事,咱们就立公证遗言了。”
有条件者最好处理公证遗言
就孙伯一案,记者采访了广州市某公证处公证员聂先生。聂先生表明,自书遗言尽管是合法的遗言方式,但其法律效力比不上公证遗言。这次孙伯的两个儿子对母亲的自书遗言没有贰言,所以案子能够很快了断。假如儿子对遗言有贰言,法院还有必要对遗言进行笔迹判定,将会愈加费事,孙伯的维权成本会很高。相反,假如孙伯妻子立的是公证遗言,那她逝世后,孙伯作为她产业的专一承继人,能够凭这份公证遗言到公证处处理承继权公证,不需要牵涉儿子及妻子的爸爸妈妈,简单明了。所以,有条件者最好缔结公证遗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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