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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5 15:50

在税收是国家为完成其功能,凭仗政治权利参加社会出产的再分配,强制无偿获取财务收人的一种手法。政府所拟定的税收方针对一工业或职业的扶持起着直接的效果,因此,电子商务税收方针怎么拟定,是电子商务能否快速展开的重要影响要素。
1.世界上电子商务税收方针
(1)美国对电子商务采纳的税收方针。美国作为电子商务运用最广、普及率最高的国家,已对电子商务拟定了清晰的税收方针,该方针的出台,不仅对其本国电子商务展开发生影响,也对全球买卖发生了冲击。
美国财务部于1996年下半年公布了《全球电子商务税收方针解析(Selected Tax Policy Implications Of Global Electronic Commerce)》白皮书,提出为鼓舞因特网这一新式技能在商务范畴的运用,各国税收方针的拟定和履行应遵从一种“中立的准则”,即不发起对电子商务征收任何新的税收。美国财务部以为,没有必要对世界税收准则做根本性的修正,可是要构成世界一致,以保证树立对电子商务展开至关重要的统一性。1997年7月1日,克林顿代表美国政府发布了《全球电子商务大纲》,大纲中愈加清晰地指出:“Internet应宣告为免税区,凡网上买卖,如电脑软件、网上服务等应一概免税;在网上达到的有形产品的买卖应按惯例处理,不该另行课税。”
(2)世界经济协作与展开组织对电子商务的税收方针。世界经济协作与展开组织(OECD)是税务范畴里处于领先地位的世界组织,具有拟定世界税务标准的长时间专业经历。1997年,0ECD受世界托付拟定运用于电子商务的税务结构条件,提出了“电子商务:税务方针结构条件”的陈述。该陈述拟定了运用于电子商务的税务准则:中立、高效、清晰、简洁、有用、公平缓灵敏;概述了税务方针结构公认的条件,其间包含纳税人服务时机、身份承认、信息需求、税收和税管、消费税以及世界税务组织和协作等内容。
2.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方针讨论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方针的拟定应该遵从世界上公认的电子商务税收的几条最基本准则,即为促进新式的电子商务的展开,网上买卖的税率至少应低于实体产品买卖的税率;网上税收手续应简洁易行,便于税务部分办理和征收;网上税收应当具有高度的透明性,有利于因特网用户的了解和查询;对在因特网上进行的电子商务的课税应与世界税收的基本准则相一致,应防止不一致的税收管辖权和两层纳税。
别的,应根据我国国情拟定电子商务税收的一些优惠方针。包含具有高新技能工业特征的电子商务体系的建造和运用,均应享用国家对高新技能工业的特别优惠税收方针,并且这不该该仅限于高新技能工业区内的企业。由于电子商务是不行能被局限于高新技能开发区的,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大多数不行能在开发区内进行活动。办理部分应该转变观念,改动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手法。 应独自拟定特别优惠税收方针。电子商务活动的展开,首要需求必定的投人,但关于广阔产品流通企业和出产企业而言,在出资初期往往效益不明显,而购买电子商务东西按通惯例则既要上缴增值税,又要被列人国家固定资产折旧,这种出资活动既上税,又折旧,对企业的出资积极性必然发生消极影响,不利于选用先进东西、技能来装备企业,展开电子商务活动,所以应该采纳对收购电子商务东西的优惠纳税和特别折旧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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