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与十三岁幼女恋爱发生性关系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1 12:21
2014年5月,18岁的某市附中学生黄某到好朋友的校园去玩,偶尔与13岁的初一学生章某知道,后两人通过网上聊天变成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不久后二人确认爱情联系。2014年7月的一天,被告人黄某与章某相约碰头,后黄某将章某带至自己的校园宿舍,并与章某发作了性联系。2014年9月,章某到黄某的宿舍内找被告人黄某玩,二人在该宿舍内再次发作了性联系。
2014年9月5日被章某的母亲查觉,在问询后得知工作的通过当即报警,后黄某被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承受问询,黄某照实告知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黄某称之前以为两个人你情我愿,仅仅“偷食禁果”,并没想到这是一种犯罪行为。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掌管调停,被告人黄某及其亲属与被害人章某的法定代理人达到调停协议,约好被告人一次性补偿被害人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8万余元,被害人章某的亲属对被告人黄某表明了体谅。法院以为,被告人黄某奸污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罚处分。被告人黄某到案后照实供述犯罪事实,被告人黄某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体谅,能够从轻处分。判定被告人黄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一起,为了减轻对被害人的损伤,法官对被告人加以奉劝,向被告人宣布制止令,制止被告人黄某在缓刑检测期限内触摸被害人及其家庭。
那么在校生与不满14周岁的女孩爱情自愿发作性联系,是不是强奸呢?
这类案子实际上在校园发作的比较多,很多人家长对这类工作,置之脑后,以为这是因为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孩子们发育得早,顶多也便是性早熟,“偷食禁果”,不算什么事。但实际上因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在智力发育和生殖器官发育方面都处于不成熟的状况,关于性交的性质、结果缺少辨认才能,身体对性交也缺少承受力,因而刑法对幼女确立了特别维护准则。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则,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手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污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分。也便是说,只需明知是幼女而与之发作性联系的,就构成强奸罪,而不管幼女是否赞同,亦不问行为人是否采用了暴力、钳制或许其他手法。该案中,虽然黄某和章某的同居行为是你情我愿,归于早恋过程中“偷食禁果”,但黄某的行为仍然触犯了刑法,应遭到惩罚处分。
2014年9月5日被章某的母亲查觉,在问询后得知工作的通过当即报警,后黄某被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承受问询,黄某照实告知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黄某称之前以为两个人你情我愿,仅仅“偷食禁果”,并没想到这是一种犯罪行为。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掌管调停,被告人黄某及其亲属与被害人章某的法定代理人达到调停协议,约好被告人一次性补偿被害人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8万余元,被害人章某的亲属对被告人黄某表明了体谅。法院以为,被告人黄某奸污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罚处分。被告人黄某到案后照实供述犯罪事实,被告人黄某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体谅,能够从轻处分。判定被告人黄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一起,为了减轻对被害人的损伤,法官对被告人加以奉劝,向被告人宣布制止令,制止被告人黄某在缓刑检测期限内触摸被害人及其家庭。
那么在校生与不满14周岁的女孩爱情自愿发作性联系,是不是强奸呢?
这类案子实际上在校园发作的比较多,很多人家长对这类工作,置之脑后,以为这是因为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孩子们发育得早,顶多也便是性早熟,“偷食禁果”,不算什么事。但实际上因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在智力发育和生殖器官发育方面都处于不成熟的状况,关于性交的性质、结果缺少辨认才能,身体对性交也缺少承受力,因而刑法对幼女确立了特别维护准则。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则,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手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污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分。也便是说,只需明知是幼女而与之发作性联系的,就构成强奸罪,而不管幼女是否赞同,亦不问行为人是否采用了暴力、钳制或许其他手法。该案中,虽然黄某和章某的同居行为是你情我愿,归于早恋过程中“偷食禁果”,但黄某的行为仍然触犯了刑法,应遭到惩罚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