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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承德公积金房屋类提取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5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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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出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有效身份证,并根据不同提取情形提供本办法要求的其他材料。
  1.购买公有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
  2.购买国有土地上建造的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契税完税票据或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
  3.购买再交易住房的,需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权属证书、和契税完税票据或《房地产税收纳税申报表;
  4.购买军队土地上建造的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书、中国人民解放军往来票据收据或房产管理部门对建房项目的批文、军队新建住房出售协议书、中国人民解放军往来票据收据;
  5.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和补缴差价发票,已办妥房屋权属证书的,应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和补缴差价发票。
  6.父母给子女买房或子女给父母买房,除提供购房的相关资料外,还应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与提取人关系的相关材料。
  7.房屋座落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还应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该房屋座落地的证明(户口簿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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