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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仲裁判赔偿的赔与不赔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4 12:25
工伤裁定判补偿,老板消失不签收。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工伤裁定判补偿的赔与不赔问题的解读如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工伤裁定判补偿的赔与不赔
因为没有签定劳作合同和购买工伤保险,从湖北到中山打工的孙亚成在工作中受伤后无法取得应有的待遇,他因而请求劳作裁定,期望能得到相应的补偿。上月,中山市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对此案作出判决,确定孙亚成与相关企业构成劳作联系,企业须补偿孙亚成6项费用合共4万多元。但是,一个多月过去了,这份判决书一直未能送到企业老板手上,至今仍未能履行。
上一年4月1日,作为电工受雇于中山市绿能新式墙体资料有限公司的孙亚成,在工厂停产后修理设备时受伤,被接诊的南区医院确诊为急性腰扭伤(伴腰椎滑脱)。但因为没有签定劳作合同,企业也没有为孙亚成购买工伤保险,因而企业以为两边并没有劳作联系,孙亚成仅仅临工,回绝为他付出工伤补偿。
2012年11月,经市人社局确定,孙亚成的受伤为工伤;12月,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判定为十级伤残,并在本年1月承认孙亚成的罢工留薪期为3个月。本年4月2日,中山市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经审理后作出判决,确定孙亚成是该公司职工,未参与工伤保险受伤,要求绿能公司付出孙亚成违法免除劳作联系补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作能力判定费6项合共44520元。
判决书下来后,裁定委员会曾多次测验送达文书,但都没有找到相关负责人,因为劳作裁定被请求人未签收判决书,因而判决至今无法履行。孙亚成传闻公司正在预备搬家,他很忧虑自己应得的补偿款将遥遥无期乃至无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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