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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企业承包经营合同要注意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4 20:49
在实践社会中,咱们常常遇到需求签定承揽合同的状况。例如工程承揽,土地转让等。但非专业人士则对此项内容都比较生疏。那么,签定承揽合同留意事项包含哪些内容呢?听讼网小编在下文中收拾该问题的相关资料,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签定企业承揽运营合同要留意什么
一、仔细阅读运用的合同文本,把握有关建造工程施工合同的法令、法规规则。
现在签定建造工程施工合同,遍及选用建造部与国家工商总局一起拟定的gf—1999—0201《建造工程施工合同》演示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定合同前仔细阅读和精确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只注明合同用语的切当意义,引导合同两边怎么签定“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守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主动成为合同两边共同同意的合同约好。
有关建造工程施工合同的法令、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修建工程质量处理条例》、《修建业企业资质处理规则》、《修建业企业资质等级规范》(试行)、《修建安装工程总分包施行方法》、《建造工程施工发包与承揽价格处理暂行规则》、《工程建造项目施行阶段程序处理暂行规则》等。签约前首先应留意要签约的合同是否存在或许被认定为无效的景象。
依据相关法令和司法解释的规则,合同无效的景象包含以下状况,而存在违背上述规则的施工合同将导致无效或许部分无效:
1、承揽人未取得修建施工企业资质或许逾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践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修建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造工程有必要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许中标无效的;
4、承揽人不合法转包建造工程的。
二、严厉检查发包人签约主体资历、资质等级及履约信誉。
1、需仔细检查建造单位是否依法收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运营资质和等级证书,检查建造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历,关于代订合同的经办人,应要求其出具托付人的授权托付书,并核对其是否处于托付书的托付权限和期限内。
2、检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假如未取得相关规划、报建手续,施工进程中被勒令罢工或撤除,则施工企业或许面对发包方不能按期付出工程款的危险。
3、关于联合体招标的项目,国家有关规则或许招标文件对招标人的资历条件具有相关的规则,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规则的相应资历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承认联合同的资质等级,并应则联合体各方一起承认联合体招标单位的牵头人。
4、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誉进行检查。
三、运用精确术语来表述工期、质量、造价等施工合同重要条款的约好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造工程施工永久的主体,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合同用词应表述精确,相同用词的意义应彼此共同,不能存在互相矛盾、含糊不清、易发作误解或歧义的表述。
1、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清晰界定而发作。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出场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检验合格之日”、“交付运用之日”、“请求检验之日”之说。不管选用何种说法,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清晰,并约好开工、竣工应处理哪些手续、签署何种文件。对中心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作出约好。
2、依据国务院《建造工程质量处理条例》的规则,工程质量监督部分不再是工程竣工检验和工程质量鉴定的主体,竣工检验将由建造单位组织勘测、规划、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而,合同中应清晰约好参加检验的单位、人员、选用的质量规范,检验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发作质量争议的处理方法等。
3、建造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胶葛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因为任何工程在施工进程中都不可避免规划改动、现场签证和资料差价的发作,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合同中有必要对价款调整的规模、程序核算依据和规划改动、现场签定、资料价格的签发、承认作出清晰规则。
四、对工程进展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具体规则,避免运用含糊不清易发作误解或歧义的表述。
在工程款付出程序上,合同一般写明“工程进展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展拨付”,但怎么请求拨款,需报何种文件,假如审阅承认拨款数额以及两边对进展款额知道不共一起怎么处理,往往短少具体的合同规则,引起争议,影响工程施工。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则也较粗,晦气操作。因而,合同中应特别注重拨款和结算的程度约好。
在工程款付出条款的表述上,应清晰检验合格后付款是指“单项工程检验合格”仍是“工程全体竣工检验合格”?质量条款上应清晰质量规范是到达何种规范?工程尾款付出是在“两年保修期满后付款”和“保修期满两年后付款”?上述表述在法令作用上存在着天壤之别。
五、合理约束三方协议、债务转让协议在分包合同中的运用
建造工程的合同组织中常常存在由发包人选定指定分包人、由总承揽人与指定分包人签定相关分包合同、并由发包人直接付出分包工程款给指定分包人的状况。在此状况下,尽管通过合同约好乃至通过签定相关的三方协议而免除了总承揽人实行分包工程付款的职责,可是合同条款内没有对总承揽人自行分包的分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的有关合同权责做出进一步的规则。
例如,总承揽人自行分包的分包人成的工期延误归于总承揽人自行构成的延误、发包人不担任补偿给总承揽人构成的丢失,但指定分包人构成的工期延误归于发包人及总承揽人均不承当职责的延误、但发包人须担任补偿给总承揽人构成的丢失等。因为没有此类条款的约好,合同实行中极易引致合同两边的争议,然后影响到合同的正常实行。故须留意予以补全,将各方职责和联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胶葛。
六、清晰规则监理工程师及两边处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民法通则》清晰规则,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它工作人员的运营行为承当民事职责。建造工程施工进程中,发包方、承揽方、监理方参加生产处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处理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清晰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构成两边不必要的胶葛和丢失。合同中应清晰列出各方派出的处理人员名单,清晰其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改动、签证、价格承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规模、程序、收效条件等规则清楚,避免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各方构成丢失。
七、尽量将不可抗力条款进行量化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作后当事人职责、职责、费用等怎么区分均作了具体规则,发包人和承揽人都以为不可抗力的内容便是这些了。所以,在《专用条款》上打对号或填上无约好之类的举目皆是。
国内工程在施工周期中发作战役、骚动等现象的或许性很少,较常见的是自然灾害。那么,到达什么样程度的自然灾害才干被认定为不可抗力,《通用条款》未清晰,实践中两边难以构成一致,两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或许发作的风、雨、雪、地震等自然灾害的程序应予以量化。如几级以上劲风、几级以上地震、继续多少天以上多少毫米的降水等,才可认定为不可抗力,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胶葛。
八、运用担保条件,下降危险系数
在 签定《建造工程施工合同》时,能够运用担保,来防备或削减合同条款所带来的危险。如施工企业向业主供给履约担保的一起,业主也应该向施工企业供给工程款付出担保。
九、活跃敦促发包人处理施工合同改动存案手续
是非两套合同状况下,当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发作改动,施工企业应活跃敦促发包人处理合同改动存案手续。
“白合同”即在当地政府主管部分存案的合同。一些建造项目的发包人或许要求与承揽人在存案合同基础上另行签定相关的补充协议,并在其间应价款、工期、质量、让利、取费等对承揽人提出相对“白合同”而言更为严苛的合同条件,以作为实行合同运用,然后构成“黑合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则,当事人就同一建造工程另行缔结的建造工程施工合同与通过存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共同的,应当以存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简言之,白合同的效能高于黑合同,该司法解释为平衡修建商场发承揽两边利益、保护承揽人权力供给了相关的法令依据。
施工企业在现在无力改动两套合同的现状下,应以超越发包人的热心而寻求白合同的签定,而不能简略以为白合同仅用于合同存案及无所谓。当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发作改动后,施工企业应活跃的敦促发包人当令处理相关的合同改动存案手续。
值得阐明的是,上述司法解释条款的出台已日益取得发包人的注重;发包人以节约存案费用为理由而压低存案合同价款或许在是非合同内选用不同的计价方法等,都会给合同两边的实践实行带来很大问题。遇到此种状况,施工企业应在合同实行中时间留意两个合同的差异,并当令做好相关的预备。
归纳上述,小编收拾有关签定承揽合同留意事项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施工企业应在合同实行中时间留意两个合同的差异,并当令做好相关的预备。在签定承揽合一起,需求留意采纳运用担保条件下降危险系数等办法保证本身权益。假如您对这方面还有疑问,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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