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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买了已经缴纳的契税还可以退回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2 10:16

在买房的过程中,房产买卖停止了,购房者因为各种原因不买房了,那么现已交纳的契税能够退回吗?
文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工作,看中了一套房子,作为买方,他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按规则及时交纳了契税。但是,在行将处理房产过户前,文先生意外的收到告诉,原房首要停止买卖并提出依据合同约好条款进行补偿。考虑到已交纳的契税,文先生表明补偿也不足以补偿已开销的税款金额。
据专家介绍,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处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告诉》(财税〔2011〕32号)文件规则:
对已交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处理房子权属改变挂号前退房的,交还已纳契税;在处理房子权属改变挂号后退房的,不予交还已纳契税。
文先生的状况因没有处理房产买卖过户,他所交纳的契税是能够全额依请求处理退税的。一起提示,在请求交还已交纳的契税时分,张伯需求向地税部分供给契税完税证原件,假如丢失了完税证,需求在报刊上刊登丢失声明并处理补开具手续后,才干再请求退税。
现在在商品房出售过程中存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者收取契税并代为交纳的现象。小编在此提示广阔的购房者:税务局是契税的直接征收机关,没有托付任何部分和单位代征或代收契税,购房者应留意因为经过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缴契税所引致不能及时交纳税款等全部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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