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的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4 00:04
房地产开发企业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依照以下程序进行商品房预售。一、缔结预售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参照市房地局拟定购房演示文本,与预购人缔结预售合同。二、预售合同的挂号存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预购人应当在预售合同收效后,将其送交房地产买卖管理组织。对不符合规则条件或许手续的,房地产买卖管理组织应当在5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对符合规则条件和手续的,房地产买卖管理组织应当将预售合同移送房地产挂号组织,由房地产挂号组织依照《上海市房地产挂号法令》的规则挂号存案。预售合同的挂号存案应当在房地产买卖组织向房地产挂号组织移送预售合同之日起5日内完结,并由房地产买卖管理组织书面通知当事人领取经挂号存案的预售合同。
三、预售款的收取。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商品房建造工程的进展,分期收取商品房预售款。但预售合同还有约好的,从其约好。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商品房预售款,应当专项用于所预售的商品房建造。四、处理预售的商品房过户手续。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依法处理新建商品房初始挂号并获得房地产权证书后,与购房人向房地产买卖管理组织提出过户请求,处理房地产权力改变挂号。在预售期间,转让当事人就预售合同约好的事项有改变的,如修建设计改变、修建面积改变等,应当签定弥补合同。弥补合同是预售合同的组成部分,处理买卖过户手续应当一并向房地产买卖管理组织供给。
三、预售款的收取。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商品房建造工程的进展,分期收取商品房预售款。但预售合同还有约好的,从其约好。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商品房预售款,应当专项用于所预售的商品房建造。四、处理预售的商品房过户手续。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依法处理新建商品房初始挂号并获得房地产权证书后,与购房人向房地产买卖管理组织提出过户请求,处理房地产权力改变挂号。在预售期间,转让当事人就预售合同约好的事项有改变的,如修建设计改变、修建面积改变等,应当签定弥补合同。弥补合同是预售合同的组成部分,处理买卖过户手续应当一并向房地产买卖管理组织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