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属国有企业破产专项(周转)资金管理办法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03:35
发布部分: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作业厅发布文号:转发市财务局关于杭州市属国有企业破产专项(周转)资金办理办法的告诉杭政办函〔2003〕24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分、各直属单位:市财务局拟定的《杭州市属国有企业破产专项(周转)资金办理办法》现已市政府赞同,现转发给你们,请仔细安排施行。杭州市人民政府作业厅二oo三年十月八日杭州市属国有企业破产专项(周转)资金办理办法(市财务局 二oo三年四月二十二日)为加速国有企业改革脚步,妥善安顿市属国有破产企业员工,保证破产作业顺利进行,根据市长作业会议纪要〔2002〕13号的有关精力,决议建立杭州市属国有企业破产专项(周转)资金(以下简称破产周转资金),并拟定本办法。一、破产周转资金是市政府专项用于垫支市属国有破产企业财物变现前发作的分流安顿员工等所需费用的资金。二、破产周转资金规划为8000万元,由市财务筹集。三、破产周转资金运用范围为经市政府赞同,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并向社会布告破产的市属国有企业。四、破产周转资金用于企业宣告破产后,在破产清算期内,土地财物及其他财物(不履行优化本钱结构方针企业为土地财物)变现前发作的分流安顿员工等费用的垫支。五、破产周转资金运用批阅程序:1、由相关职能部分和财务、劳作保证等部分根据现行法令、法规和方针,对经国有财物运营组织初审上报的企业破产计划中分流安顿员工等费用的预算进行审阅承认。2、国有财物运营组织根据市职能部分审阅承认的分流安顿员工费用预算,及时做好所需资金的筹集与拨付作业;国有财物运营组织筹资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请求,由市财务、劳作保证及相关职能部分审阅,报市政府承认后,填制《杭州市级财务资金开销批阅表》,按规则的财务资金开销批阅程序及权限报批赞同后,由市财务拨付资金。六、破产周转资金回收与办理:1、市政府回收的破产企业原无偿获得的划拨土地运用权出让后,国有财物运营组织应及时将土地出让金中的土地开发费净额偿还垫支的破产周转资金。2、土地开发费净额不足以偿还垫支的破产周转资金时,报经市政府赞同后,用土地出让金中除土地开发费以外的剩下收益予以偿还。七、破产周转资金由市财务专户存储、专款专用。r>本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履行,由市财务局担任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