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重组货物多次转让如何缴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6 16:34问:我公司在股改上市过程中,对企业的财物进行过屡次重组,部分货品经过屡次转让,请问财物重组货品屡次转让是否交税?
浙江财税12366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税人财物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3年第66号)规则,交税人在财物重组过程中,经过兼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法,将悉数或许部分什物财物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务、负债经屡次转让后,终究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纳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税人财物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1年第13号)的相关规则,其间货品的屡次转让行为均不征收增值税。财物的出让方需将财物重组计划等文件材料报其主管税务机关。
因而,财物重组中触及的货品屡次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需求留意的是,财物重组屡次转让后有必要是“终究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纳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视为“同时转让”,对其间触及的货品屡次转让行为均不应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