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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需要谨防哪三大陷阱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0 19:06

“国十条”等国家宏观调控方针出台后房价回落,北京房子买卖、中介商场发作很多胶葛。二中院法官经过调研,为经过中介机构买房者支招,留意防备三种“圈套”。
圈套1、卖房人“一房多卖”
缔结房子买卖合同后,因为房价增加较快,两边买卖房子的全体价格发作了较大改变,二者间的差价有时多达几十万元。
在利益的引诱下,卖房人往往挑选违约,将房子卖给出价较高的第三方,并给新购房人办理了房子过户手续。
我国房子一切权的取得与搬运以产权挂号为准,过户给第三方后,原买房人无法再获得该房子的一切权,即便已交纳购房定金或悉数房款,也只能挑选追查卖房人的合同违约职责,要求交还购房款。这给买房人形成严重的产业危害。
主张:买房人在与中介公司签定居间合一起,必定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卖房人的房子产权证原证,以确保拟购买的房子是实在存在的。
圈套2、买卖没成中介仍收费
中介公司只担任买卖两边签定房子买卖合同,不担任买卖合同的实行,因而,卖房人违约时,中介公司仍向买房人索要高额的居间费用。中介公司单独供给格局合同,一般都约好由买房人付出中介公司居间费用。合同法规则,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是彼此独立的,买卖合同是否实行不影响居间合同的效能,因而,当卖房人违约不实行买卖合一起,中介公司不只不实行原有的许诺,且仍要向购房人索要相应的居间费用,如两边发作胶葛诉讼至法院,买房人一般都败诉。
主张:在与中介公司签定居间合一起,两边可经过补充协议方法,将房子产权的过户作为中介公司的居间职责,谨防中介公司将产权过户扫除在居间职责之外。
圈套3、签佣钱确认书难追责
中介公司在与买房人签定房子买卖居间合一起,一起要求买房人签定《佣钱确认书》,使中介公司在卖房子呈现歹意违约时逃脱应承当的职责。《佣钱确认书》的内容一般为,“买房人应于签字之日起给付中介公司佣钱”。在法律上居间合同中的“佣钱”就是指“居间费用”,佣钱确认书签定,标明买房人认可中介公司已完成了居间合同中约好的一切职责。买房人签字后,一旦卖房人呈现违约时,中介公司会以此为由,逃脱其应承当的职责。
主张:买房人一般尽量避免与中介公司签定《佣钱确认书》,即便签定《佣钱确认书》,也应将佣钱付出的时刻约好在房子产权过户后,将产权过户作为佣钱付出的前提条件。   “国十条”等国家宏观调控方针出台后房价回落,北京房子买卖、中介商场发作很多胶葛。二中院法官经过调研,为经过中介机构买房者支招,留意防备三种“圈套”。
圈套1、卖房人“一房多卖”
缔结房子买卖合同后,因为房价增加较快,两边买卖房子的全体价格发作了较大改变,二者间的差价有时多达几十万元。
在利益的引诱下,卖房人往往挑选违约,将房子卖给出价较高的第三方,并给新购房人办理了房子过户手续。
我国房子一切权的取得与搬运以产权挂号为准,过户给第三方后,原买房人无法再获得该房子的一切权,即便已交纳购房定金或悉数房款,也只能挑选追查卖房人的合同违约职责,要求交还购房款。这给买房人形成严重的产业危害。
主张:买房人在与中介公司签定居间合一起,必定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卖房人的房子产权证原证,以确保拟购买的房子是实在存在的。
圈套2、买卖没成中介仍收费
中介公司只担任买卖两边签定房子买卖合同,不担任买卖合同的实行,因而,卖房人违约时,中介公司仍向买房人索要高额的居间费用。中介公司单独供给格局合同,一般都约好由买房人付出中介公司居间费用。合同法规则,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是彼此独立的,买卖合同是否实行不影响居间合同的效能,因而,当卖房人违约不实行买卖合一起,中介公司不只不实行原有的许诺,且仍要向购房人索要相应的居间费用,如两边发作胶葛诉讼至法院,买房人一般都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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