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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经过就业登记的协保人员发生工伤的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3 18:34

  关于用人单位运用的通过工作挂号的协保人员发作工伤的,可否享用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则,参与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运用通过工作挂号的协保人员,在运用期间协保人员的工资收入不计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协保人员发作工伤的,其罢工留薪期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则承当,罢工留薪期医治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劳动能力判定后应当享用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可是,基金付出协保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的费用,应当计入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工伤保险费付出总额内,作为下一年度核定起浮费率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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