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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财务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1 09:06
法令部分关于违背行政法令法规的人或许单位,有权采纳强制办法,而强制办法有许多,最为严峻的是约束人身自由,假如对产业进行扣押办法的,那么扣押财政归于行政强制办法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扣押财政属不归于行政强制办法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矩,扣押资产是归于行政强制办法的一种,法令机关有权扣押涉案的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行政强制办法的品种:
(一)约束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备或许资产;
(三)扣押资产;
(四)冻住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办法。
二、行政强制办法并非都必须由法令设定
《行政强制法》施行后,有些人以为,本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强制办法都无效了,都不能适用了。这是一个误解。《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规矩“行政强制办法由法令设定。没有拟定法令,且归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能够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令规矩的行政强制办法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办法。没有拟定法令、行政法规,且归于地方性业务的,地方性法规能够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办法。 法令、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办法”。该条便是对行政强制办法设定权的规矩,采纳的是一般与破例相结合的形式。行政强制办法由法令设定,是一般规矩;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设定权的规矩是破例规矩,破例规矩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在何种情况下、能够设定那类行政强制办法作出了规矩。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本来设定的行政强制办法,只需符合规矩,仍然是有用的,是能够适用的。
三、对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置不服,能申述吗
我国行政诉讼法关于受案规模规矩的第一项便是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对拘留、罚款、撤消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歇业、没收资产等行政处置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法对违背行政管理次序的行政相对人所给予的法令制裁。我国行政处置法规矩的行政处置的品种有正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合法资产;责令停产歇业;暂扣或许撤消许可证、暂扣或许撤消执照;行政拘留;法令、行政法规规矩的其他行政处置。
行政处置不同于刑事处置,刑事处置又称惩罚,是人民法院对有犯罪行为的人给予的处置。行政处置不同于行政处置,行政处置是在行政机关内部上级对下级、监察机关或人事部分对违背政纪的公务员,根据公务员法令给予的惩戒,处置的品种包含正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免职和开除。行政处置也不同于行政强制办法,行政强制办法是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采纳的约束人身自由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的产业约束其坚持必定状况的强制手段。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矩,扣押资产是归于行政强制办法的一种,法令机关有权扣押涉案的资产。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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