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8 14:31
法院作出判定后,当事人假如不上诉则文书收效后即可请求强制实行,那请求实行人的权力和责任?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关于请求实行人权力责任的常识,欢迎阅览。
(一)请求实行人的权力
1、发作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定、裁决、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实行的法律文书,一方回绝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实行。
2、在实行中,两边当事人能够自愿达到宽和协议,改变收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实行责任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实行期限和实行方法。被实行人不实行或不完全实行宽和协议,请求实行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康复实行原收效法律文书。
请求实行人因受诈骗、钳制与被实行人达到宽和协议,或许当事人不实行宽和协议的,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康复对原收效法律文书的实行。
3、在实行中,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被实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款,请求实行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被实行人破产。
4、被实行人为公民或其他安排,在被实行人产业被实行结束前,请求实行人发现被实行人的产业不能清偿一切债款的,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参加分配。能够对法院的分配方法提出贰言。能够针对参加分配计划提起诉讼。
5、被实行人不能清偿债款,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款的,请求实行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告诉该第三人直接向其实行债款。
6、权力继受者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改变请求实行主体。契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实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第七十六条至八十三条景象的,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改变和追加被实行主体。
7、请求实行人员逃避,托付代理人代为请求实行。
8、经过法院信息揭露场所或直接问询等方法,了解案子实行情况。
9、能够针对第三人贰言,提起持续实行被实行人产业的诉讼。在发现被实行人产业后,能够向人民法院陈述,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康复案子实行。在间断、暂缓实行景象消失后,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持续实行。
10、人民法院自收到请求实行书之日起超越六个月未实行的,请求实行人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实行。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将被实行人归入失期被实行人名单。
11、请求实行人发现实行人员在实行进程中有消沉实行、以权谋私等影响公平实行问题的,能够向人民法院和其他纪检监察部门检举、指控。
(二)请求实行人的责任
1、请求实行人应当积极主动地向人民法院供给其所了解的被实行人的产业情况或头绪,合作法院展开实行活动。
2、被人民法院指令担任保管被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的,不得运用、处置已被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
(一)请求实行人的权力
1、发作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定、裁决、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实行的法律文书,一方回绝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实行。
2、在实行中,两边当事人能够自愿达到宽和协议,改变收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实行责任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实行期限和实行方法。被实行人不实行或不完全实行宽和协议,请求实行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康复实行原收效法律文书。
请求实行人因受诈骗、钳制与被实行人达到宽和协议,或许当事人不实行宽和协议的,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康复对原收效法律文书的实行。
3、在实行中,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被实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款,请求实行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被实行人破产。
4、被实行人为公民或其他安排,在被实行人产业被实行结束前,请求实行人发现被实行人的产业不能清偿一切债款的,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参加分配。能够对法院的分配方法提出贰言。能够针对参加分配计划提起诉讼。
5、被实行人不能清偿债款,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款的,请求实行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告诉该第三人直接向其实行债款。
6、权力继受者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改变请求实行主体。契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实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第七十六条至八十三条景象的,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改变和追加被实行主体。
7、请求实行人员逃避,托付代理人代为请求实行。
8、经过法院信息揭露场所或直接问询等方法,了解案子实行情况。
9、能够针对第三人贰言,提起持续实行被实行人产业的诉讼。在发现被实行人产业后,能够向人民法院陈述,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康复案子实行。在间断、暂缓实行景象消失后,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持续实行。
10、人民法院自收到请求实行书之日起超越六个月未实行的,请求实行人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实行。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将被实行人归入失期被实行人名单。
11、请求实行人发现实行人员在实行进程中有消沉实行、以权谋私等影响公平实行问题的,能够向人民法院和其他纪检监察部门检举、指控。
(二)请求实行人的责任
1、请求实行人应当积极主动地向人民法院供给其所了解的被实行人的产业情况或头绪,合作法院展开实行活动。
2、被人民法院指令担任保管被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的,不得运用、处置已被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