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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多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4 06:05

依据《赋闲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则:赋闲人员赋闲前所在单位和自己的累计缴费时刻满1年缺乏5年的,收取赋闲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刻满5年缺乏10年的,收取赋闲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刻10年以上的,收取赋闲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从头工作后,再次赋闲的,缴费时刻从头核算,收取赋闲保险金的期限能够与前次赋闲应收取而没有收取的赋闲保险金的期限兼并核算,可是最长不得超越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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