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的真正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12:07为您带来《2015年合肥买房商业借款公积金借款与组合借款的差异》,为购房者共享买房商业借款、公积金借款、组合借款的差异及处理流程等常识。
央行的最近一次降息是在2015年的6月28日,现在五年期以上商业借款利率下调至5.4%。合肥市的公积金借款利率在6月29日也相应作出了调整,五年期以上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利率下调至3.5%。对购房者来说,公积金借款和商业借款的差异,不是2.9个百分点的差异。你真的清楚公积金借款、商业借款好组合借款的真实差异吗?
一、公积金借款
公积金借款是按规则缴存住宅公积金必定期限以上的在职员工,为购建住宅或翻建、大修自有住宅资金不足时,即可请求公积金借款。假如要公积金借款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话,就要依照当地的借款原则。
二、商业借款
个人住宅商业性借款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借款。详细指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乡镇自住住宅时,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宅(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法)为典当,作为归还借款的确保而向银行请求的住宅商业性借款。
个人住宅商业借款是我国公民因购买商品房而向银行请求的一种借款,有关银行规则,凡契合下列两种状况之一的,即可请求借款种类:一是参与住宅储蓄的居民;二是住宅出售商和借款银行有约好,由房地产担保企业为居民购房借款向银行供给提保。假如想要商业借款二手房,首付仍是要依照二套房商贷首付份额原则里所规则的。
三、组合借款
组合借款是指,契合个人住宅商业性借款条件的借款人又一起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在处理个人住宅商业借款的一起还能够请求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乡镇自住住宅(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法)作为典当可一起向银行请求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和个人住宅商业性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