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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0 07:40

发布部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税发[1993]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了加快流转税的变革,标准增值税的征收办理,以及习惯新会计制度的改变,根据最近举行的增值税座谈会评论的定见,现将有关问题告诉如下:一、关于增值税的核算和征收方法问题1.从1993年7月1日起,撤销“实耗扣税法”,一概按“购进扣税法”核算当期扣除税额。为了具体、完好的反映应扣税金、实践扣除税金的状况,交税人有必要树立和运用税务机关一致规则的《增值税扣除税金登记簿》。2.增值税的征收方法为:(1)分期核实的征收方法。交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交税期限,逐期结算应交税金。对当期计提的应扣税金,应在当期悉数给予扣除,当期抵扣不完的,转入下期持续抵扣。(2)定率预征,年终结算的征收方法。对因季节性收购或其他原因形成税款入库不均衡的企业,可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预征率,逐期核算交税,年度终了进行结算。(3)定时定率的征收方法。对契合增值税“定时定率”征收方法规模内的企业,不实施在购进环节计提应扣税金的方法,也不树立《增值税扣除税金登记簿》,仍按国税发(1992)076号告诉的规则征收增值税。交税人选用哪种征收方法,由税务机关根据实践状况确认,征收方法确认后,在一个年度内不再变化。3.增值税应交税额的核算和办理以及《增值税扣除税金登记簿》的运用方法,按照本告诉所附《增值税的核算办理方法》履行。
二、关于外购扣除项目的规模增值税外购扣除项目包含:1.外购原资料。外购燃料包含在外购原资料之中。2.外购低值易耗品。是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运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设备、用具、东西等。3.外购动力。4.外购包装物。5.托付加工费。
三、关于外购扣除项目金额的问题本告诉第二条中榜首至第四项的外购扣除项目金额为买价、运杂费及外购扣除项目应担负的税金(包含关税、增值税和产品税)。第五项的外购扣除项目金额为托付加工费金额及运杂费。交税人外购扣除项目所发作的自备运送东西的运送费用、入库前的选择收拾费用、外汇价差和其他费用,不得计入外购扣除项目金额。
四、关于期初库存问题原实施“实耗扣税法”的交税人,其1993年7月1日的期初库存扣除项目,原则上不再给予扣除,但在1994年末曾经,对动用部分(即期末数小于期初数的差额),经税务机关审定后,可视同本期购进,核算扣除税金,给予扣除。关于原采纳出售实耗法的交税人,其“宣布产品”科目的余额,不并入期初库存。这部分产品,在收到货款后,按6月30日前结算的征收率独自核算纳税,直至“宣布产品”科目结清停止。
五、本告诉从1993年7月1日起履行,曾经文件与本告诉有冲突的,按本告诉的规则履行。
附:增值税核算办理方法为了加强增值税的办理,便于交税人正确核算交纳增值税,根据税收法规的有关规则,拟定此方法。一、计税根据的确认1.产品出售收入。包含出售应纳增值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产品”)获得的收入,以及伴随产品出售,从购货方获得的各种形式的价外收入。对产品出售中发作的销货折让和扣头,如与价款在同一张发货票上独自注明的,可作为产品出售收入抵减项目处理。企业出售带包装的应税产品,不管包装物是否独自计价,在财政上怎么处理,也不分是克己的仍是外购的,均应并入产品出售收入。假如包装物不作价伴随产品出售,而独自收取押金的(除水泥纸袋押金外),但凡在规则期限内不予交还的,均并入产品出售收入。2.其他业务收入。包含企业除产品出售以外的应纳增值税其他出售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如资料出售收入;废品、下脚料出售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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