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监护人拒绝监护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9 04:17
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则了监护准则,关于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或许有精神疾病的人需求有监护人进行监护。假如没有法定监护人的状况下,由被监护人地点的居委会或许村委会进行指定,那么指定监护人回绝监护怎么办?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一、指定监护人回绝监护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地点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许约束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地点单位或许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监护人的职责是依法实行对被监护人的职责,维护其依法享有的权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具体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则,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
1、维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料被监护人的日子;
3、办理和维护被监护人的产业;
4、署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办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遭到损害或许与人发作争议时,署理其进行诉讼。
别的,依据相关规则,因监护人不实行监护职责,或许损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承当补偿职责;假如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求承当民事职责的,应当由监护人承当,被监护人有产业交由监护人代管的,应从被监护人的产业中付出,缺乏部分,应由监护人承当。
三、监护人有什么要求
监护人有必要具有彻底行为能力,并依法令规则发生。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约束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产业和其它全部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维护职责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峻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则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状况:监护人的近亲属,包含爸爸妈妈、成年子女、爱人、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尽管与近亲属不同,没有有必要担任监护人的法令上的职责,可是,有些是自愿承当监护职责的,经地点单位或许居委会、村委会赞同,能够担任监护人。
假如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担任,由地点单位或许居委会、村委会或许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指定监护人回绝监护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地点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许约束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地点单位或许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监护人的职责是依法实行对被监护人的职责,维护其依法享有的权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具体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则,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
1、维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料被监护人的日子;
3、办理和维护被监护人的产业;
4、署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办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遭到损害或许与人发作争议时,署理其进行诉讼。
别的,依据相关规则,因监护人不实行监护职责,或许损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承当补偿职责;假如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求承当民事职责的,应当由监护人承当,被监护人有产业交由监护人代管的,应从被监护人的产业中付出,缺乏部分,应由监护人承当。
三、监护人有什么要求
监护人有必要具有彻底行为能力,并依法令规则发生。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约束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产业和其它全部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维护职责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峻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则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状况:监护人的近亲属,包含爸爸妈妈、成年子女、爱人、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尽管与近亲属不同,没有有必要担任监护人的法令上的职责,可是,有些是自愿承当监护职责的,经地点单位或许居委会、村委会赞同,能够担任监护人。
假如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担任,由地点单位或许居委会、村委会或许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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