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之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2 06:29
法律规定,劳作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选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能够当即免除劳作合同并不予付出经济补偿金。许多用人单位据此以为,试用期内是能够随意免除劳作合同的,并且大都劳作者也存此心思:试用期便是单位对自己的试用,以为不合格就能够免除劳作合同,不以为用人单位的行为存在违法。其实,现实并非如此。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不符合选用条件为由免除劳作合同的,也有必要要有根据证明劳作者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哪些选用条件,假如没有清晰的选用条件作为根据证明,一旦发作劳作争议,用人单位将构成违法免除劳作合同,应当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赔偿金。而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对详细岗位选用条件的办理往往是缺失的。
律师主张能够从以下几个方面清晰岗位选用条件并向劳作者公示:
1、招聘广告:
在发布的招聘广告中清晰岗位条件、岗位职责,并选用必定的方法固定和保存,以便为在试用期以“不符合选用条件”免除劳作合同供给根据;
清晰化要求如学历、工作经验年限、专业技能;工作态度上恪守公司规章制度;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作联系;其他特殊要求等;
2、入职登记表:
在劳作者的入职登记表中列入相应岗位的选用条件并由职工签字承认;
3、劳作合同:
在劳作合同中清晰约好选用条件或不符合选用条件的景象。
一旦对选用条件清晰化、详细化之后,用人单位才能够以此为由免除在试用期内不符合选用条件的劳作者并不予付出经济补偿金。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不符合选用条件为由免除劳作合同的,也有必要要有根据证明劳作者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哪些选用条件,假如没有清晰的选用条件作为根据证明,一旦发作劳作争议,用人单位将构成违法免除劳作合同,应当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赔偿金。而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对详细岗位选用条件的办理往往是缺失的。
律师主张能够从以下几个方面清晰岗位选用条件并向劳作者公示:
1、招聘广告:
在发布的招聘广告中清晰岗位条件、岗位职责,并选用必定的方法固定和保存,以便为在试用期以“不符合选用条件”免除劳作合同供给根据;
清晰化要求如学历、工作经验年限、专业技能;工作态度上恪守公司规章制度;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作联系;其他特殊要求等;
2、入职登记表:
在劳作者的入职登记表中列入相应岗位的选用条件并由职工签字承认;
3、劳作合同:
在劳作合同中清晰约好选用条件或不符合选用条件的景象。
一旦对选用条件清晰化、详细化之后,用人单位才能够以此为由免除在试用期内不符合选用条件的劳作者并不予付出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