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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车辆购置税时有什么依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9 11:46

问题:车辆置办税的计税根据是什么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置办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94号)的规则:车辆置办税实施从价定率的方法核算应交税额。应交税额的核算公式为:
应交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车辆置办税的税率为10%。
交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交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交给出售者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用新版机动车出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6]479号)对新版《机动车出售统一发票》票样进行修改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车辆置办税计税根据的告诉》(国税函[2006]1139号)清晰了“不含增值税税款的车辆价格”的核算方法。现将有关问题告诉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置办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则,交税人出售货品不含增值税的出售额的核算公式为:
出售额=含税出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主管税务机关在计征车辆置办税确认计税根据时,核算车辆不含增值税价格的核算方法与增值税相同,即:
不含税价=(悉数价款 价外费用)÷(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二、《车辆置办税征收管理方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附件1《车辆置办税交税申报表》填表阐明第12条第(1)款修订为“境内置办车辆,按机动车出售统一发票(不含税价栏)填写”;第(3)款修订为“自产、受赠、获奖或许以其他方法获得并自用的车辆,按机动车出售统一发票(不含税价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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