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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后个别清偿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0 04:59
企业在破产清算之后,需要对企业所具有的债款、债款等等进行盘查、清算,契合清偿条件的就应该要进行清偿,一些企业需要对单个人进行清偿,但不知道它的条件,破产清算后单个清偿的条件是什么?跟着听讼网小编一起来谈论下。
破产清算后单个清偿的条件是什么?
单个清偿需具有以下要件:须是债款人施行的清偿;须是债款人对实践存在的债款施行的清偿;须是债款人在破产恳求受理后施行的清偿。
因而,以下景象不构成单个清偿:
(1)债款人的担保人或许其他连带债款人施行的清偿(此为合法清偿);
(2)债款人对虚伪债款施行的清偿(此为破产法第33条制止的行为,按照第34条和第128条处理);
(3)债款人在破产恳求受理前施行的清偿(此为破产法第32条制止的行为,按照第34条和128条处理)。
单个清偿的吊销条件
单个清偿的吊销条件,有必要是债款人一起面临多个债款人。假如只要一个债款人,债款人清偿债款的行为。就不归于单个清偿。债款人进行单个清偿,危害的是其他大都债款人的利益。因而,为了公正整理债款债款,维护广阔债款人的利益,关于债款人的单个清偿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吊销。可是,假如单个清偿能够使债款人产业获益的,则不在此限。因为单个清偿仅仅针对单个债款人进行清偿,通常情况下会削减债款人产业,危害其他大都债款人的利益。但在某些情况下,也或许发作使债款人产业获益的成果,如债款人以某一价格受让股票后,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恳求前六个月内按此价格付出了价款,但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恳求后该股票的市场价格有较大进步,使债款人产业收益的,就不应当吊销。
什么情况系能够行使破产吊销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恳求前1年内,触及债款人产业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恳求人民法院予以吊销:
A、无偿转让产业的;
B、以显着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买卖的
人民法院依据管理人的恳求吊销触及债款人产业的以显着不合理价格进行的买卖的,买卖双方应当依法返还从对方获取的产业或许价款。因吊销该买卖,关于债款人应返还受让人已付出价款所发作的债款,受让人恳求作为“共益债款”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C、对没有产业担保的债款供给产业担保的;
D、对未到期的债款提早清偿的;
破产恳求受理前1年内债款人提早清偿的未到期债款,在破产恳求受理前现已到期,管理人恳求吊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可是,该清偿行为发作在破产恳求受理前6个月内且债款人有《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款规则景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款,而且财物不足以清偿悉数债款或许显着缺少清偿才能的)的在外。
E、抛弃债款的。
因债款人抛弃其到期债款或许无偿转让产业,对债款人形成危害的,债款人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吊销债款人的行为。债款人以显着不合理的贱价转让产业,对债款人形成危害,而且受让人知道该景象的,债款人也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吊销债款人的行为。吊销权的行使规模以债款人的债款为限。
破产清算后要进行单个清偿但不了解究竟要怎么做,这时能够来听讼网找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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