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及其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1 12:20
土地承揽是指采纳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内部的家庭承揽方法,不宜采纳家庭承揽方法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乡村土地,能够采纳投标、拍卖、揭露洽谈等方法承揽。乡村土地承揽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揽地不得生意。
《乡村土地承揽法》第十九条规则,土地承揽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本团体经济安排成员的乡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揽工作小组。
(2)承揽工作小组按照法令、法规的规则拟定并发布承揽计划。
(3)依法举行本团体经济成员的乡民会议,讨论通过承揽计划。
(4)揭露安排施行承揽计划。
我国《乡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乡村土地家庭承揽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处的土地的承揽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则:“犁地的承揽期为30年。草地的承揽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揽期为30年至70年。特别林木的林地承揽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能够延伸。”这一法令规则做出这种区别,主要是根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不同,更有利于维护土地承揽经营权。
《乡村土地承揽法》第十九条规则,土地承揽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本团体经济安排成员的乡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揽工作小组。
(2)承揽工作小组按照法令、法规的规则拟定并发布承揽计划。
(3)依法举行本团体经济成员的乡民会议,讨论通过承揽计划。
(4)揭露安排施行承揽计划。
我国《乡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乡村土地家庭承揽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处的土地的承揽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则:“犁地的承揽期为30年。草地的承揽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揽期为30年至70年。特别林木的林地承揽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能够延伸。”这一法令规则做出这种区别,主要是根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不同,更有利于维护土地承揽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