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青岛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后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6 10:24为了发挥工伤保险应有的效果,进步用人单位工伤防备认识,下降工伤发作率,依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对费率进行相关调整。山东青岛工伤保险费率有哪些调整,本文将为我们具体介绍。山东青岛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一、上年度无工伤发作单位工伤保...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山东青岛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后是怎样的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山东青岛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一、上年度无工伤发作单位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1.支缴率小于等于120%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所属职业基准费率规范的80%履行;
2.支缴率大于120%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履行所属职业基准费率。
二、上年度有新工伤发作单位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1.支缴率小于等于120%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履行所属职业基准费率;
2.支缴率大于120%、小于等于300%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所属职业基准费率规范的120%履行;
3.支缴率大于300%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所属职业基准费率规范的150%履行。
三、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不得下浮规范
1.欠缴工伤保险费的;
2.骗得工伤保险待遇的;
3.瞒报工资总额或员工人数的。
四、工伤保险费率哪些不予计入费率起浮规模
1.在抢险救灾等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遭到损伤的;
2.员工原在戎行执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获得革新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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