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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子在韩遇害能适用我国法律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1 14:06
现在的国家与国家质检的沟通是比较严密的,我国有很多人都会去国外读书,外国也会有很多人来我国日子,可是假如我国人到国外遇害会怎么处理呢,是按照我国的法令进行的吗,广西律师经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令知识,期望对你有协助。
我国女子在韩遇害能适用我国法令吗
我国女子在韩遇害细节:被杀后遭弃尸,不合法停留打黑工时结识凶手
近来韩国媒体报导称一名我国女子在韩遇害,该千姓女子系不合法停留韩国,在酒吧打工时与凶手结识,凶手杀人后抛尸被目睹者发现,作案人员金某当天清晨2时20分左右从千某投宿的西归浦某酒店客房逃跑时被该酒店人员捕获,被韩国警方拘捕!酒店人员目睹了金某作案,并在现场将其捕获后报警。警方称,金某是一名船员,其作案动机等细节正在查询,千某以请求难民身份为由,长时间在济州停留。
据韩联社3月20日报导,一名我国女子在济州岛遇害,韩国警方紧迫拘捕一名韩国男人。韩国济州西归浦差人局20日标明韩国男人金某因涉嫌杀戮我国女子千某被警方捕获并进行查询。警方称金某是一名船员,其作案动机等细节正在查询,千某以请求难民身份为由长时间在济州停留。
据悉千某上一年12月以不合法停留者的身份在济州市内某音乐酒吧工作了一个多月,金某是该酒吧的常客。本月13日正午12点左右千某的尸身被发现藏在西归浦市安德面东光里的一个树林里。差人以为监犯杀戮千某之后弃尸的可能性很高并正在就此打开查询。经过深入查询案子刚才有了端倪,有人目睹了作案进程,随后警方成功抓捕凶手。(我国日报网)
我国刑事案子统辖的准则
关于该案子,发作在韩国,并由韩国警方侦办,现已捕获违法嫌疑人。那么,关于该案子的审理,是否就理应由韩国法院审理呢?我国法院对此案子有统辖权吗?这就与我国刑事案子统辖的准则有关了
一、属人统辖
刑法第7条第1款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畴外犯本法规则之罪的,适用本法,可是按本法规则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能够不予追查。”第7条第2款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畴外犯本法规则之罪的,适用本法。”依据上述规则,我国公民在我国范畴外违法的,不管按照当地法令是否以为是违法,亦不管罪过是轻是重,以及是何种罪过,也不管其所违法行侵略的是何国或何国公民的利益,准则上都适用我国刑法。仅仅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则,该我国公民所犯之罪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才能够不予追查。所谓“能够不予追查”,不是绝对不追查,而是保存追查的可能性。此外,假如是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许军人在域外违法,则不管其所犯之罪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则法定最高刑是否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国司法机关都要追查其刑事责任。这主要是考虑到对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域外违法统辖应从严要求。
刑法第10条规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畴外违法,按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依然能够按照本法追查,可是在外国现已受过惩罚处分的,能够革除或许减轻处分。”这条规则,包含我国公民在域外违法的状况在内。这条规则标明,我国作为一个独当一面的主权国家,其法令具有独立性,外国的审理和判定对我国没有约束力。可是,从实践状况及世界合作视点动身,为了使被告人免受过重的两层处分,又规则对在外国现已受过惩罚处分的违法人,能够革除或许减轻处分。这样既维护了我国的国家主权,又从人道主义动身对被告人的详细状况做了脚踏实地的考虑,充分体现了准则性与灵活性的一致。
二、属地统辖
我国刑法第6条第1款规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畴内违法的,除法令有特别规则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是我国刑法关于刑法空间效能的基本准则,它包含以下两项主要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范畴内的意义
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范畴内,是指我国国境以内的悉数空间区域,详细包含: 领陆、领水、领空。一起,依据世界公约和常规,以下两部分归于我国疆域的延伸,适用我国刑法:(1)我国的船只、飞机或其他航空器。我国刑法第6条第2款规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只或许航空器内违法的,也适用本法。”(2)我国驻外使领馆。依据我国供认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则,各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不受驻在国的司法统辖而受本国的司法统辖。这些当地亦视同为我国范畴,在其内发作的任何违法都适用我国刑法。
除此之外,依据违法行为与违法成果在时间或地址方面存在跨越国界等状况,我国刑法又进一步清晰了属地统辖的详细规范。我国刑法第6条第3款规则:“违法的行为或许成果有一项发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畴内的,就以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畴内违法。”这儿包含三种状况:(1)违法行为与违法成果均发作在我国境内,这是一般的状况。(2)违法行为在我国范畴内施行,但违法成果发作于国外。(3)违法行为在国外施行,但违法成果发作在我国境内。
(二)法令有特别规则的意义
我国刑法第6条在建立属地统辖基本准则的一起,法令还对破例状况作了特别规则。这些特别规则主要是指:
1、刑法第11条规则“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经过外交途径处理。”
2、刑法第90条规则:“民族自治当地不能悉数适用本法规则的,能够由自治区或许省的人民代表大会依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明的特色和本法规则的基本准则,拟定变通或许弥补的规则,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施行。”
3、刑法施行后国家立法机关拟定的特别刑法的规则,包含单行刑法和隶属刑法。若呈现新法与旧法对同一事项规则相对立,而新法又未明令废止旧法时,应当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准则适用新法。
4、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出的破例规则。
三、维护统辖
刑法第8条规则:“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畴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许公民违法,而按本法规则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能够适用本法,可是按照违法地的法令不受处分的在外。”依据这一规则,外国人在我国范畴外对我国国家或许公民违法,我国刑法有权统辖,可是,这种统辖权是有必定约束的:一是这种违法按照我国刑法规则的最低刑有必要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是按照违法地的法令也应受惩罚处分。当然,要实践行使这方面的统辖权存在着必定的困难,由于违法人是外国人,违法地址又是在国外,假如该违法人不能依法引渡,或许没有在我国范畴内被捕获,我国就无法对其进行刑事追查。可是,假如刑法对此不加以规则,就等于抛弃自己的统辖权。因而,作出这样的规则,是为了在法令上标明我国的态度,这关于维护我国国家利益,维护我国驻外工作人员、调查拜访人员、留学生、侨胞的利益是完全必要的。
四、遍及统辖
刑法第9条规则:“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订立或许参与的世界公约所规则的罪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当公约责任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统辖权的,适用本法。”依据这一规则,但凡我国订立或许参与的世界公约中规则的罪过,不管罪犯是我国人仍是外国人,也不管其罪过是发作在我国范畴内仍是范畴外,在我国所承当公约责任的范围内,如不引渡给有关国家,我国就应当行使刑事统辖权,按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则对罪犯予以惩办。
遍及统辖权的行使,应当留意把握我国订立或许参与的世界公约的有关内容,确认我国所承当的责任。只需我国订立或许加入了某一规则有世界违法及其惩办的公约,我国便承当了对犯有公约规则罪过的罪犯行使刑事统辖权的责任。当然,遍及统辖权的行使,在司法实践中会遭到必定的约束。只有当犯有世界公约规则的罪过的罪犯在我国境内,并不予以引渡时,我国才能对罪犯施行统辖,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则予以惩办。
明显,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则,虽然案子发作地在韩国,但由于受害人是我国人,依据上述介绍的属人准则,我国法院对此案子是具有统辖权的,所以是能够以我国的法令进行审理的,以上便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答复,你能够咨询听讼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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