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保险金的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6 07:13怎么处理赋闲稳妥金?
依据《辽宁省赋闲稳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的规则:
(1)用人单位应当从赋闲人员赋闲之日起3日内为赋闲人员出具停止或许免除劳作联系的证明,奉告其依照规则享用赋闲稳妥待遇的权力,并将赋闲人员的名单自停止或许免除劳作联系之日起7日内报赋闲人员户口地点地赋闲稳妥经办组织存案。用人单位不按规则为赋闲人员及时处理赋闲稳妥手续,影响赋闲人员享用赋闲稳妥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补偿由此给赋闲人员形成的丢失。
(2)员工赋闲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停止或许免除劳作联系的证明,从停止或许免除劳作联系之日起60日内到赋闲人员户口地点地赋闲稳妥经办组织处理赋闲挂号。
(3)赋闲人员申领赋闲稳妥金应填写《赋闲稳妥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资料:
①自己身份证明;
②地点单位出具的停止或许免除劳作合同的证明;
③赋闲挂号及求职证明;
④省级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规则的其他资料。
(4)赋闲稳妥金按月申领。赋闲稳妥经办组织应依据赋闲人员地点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赋闲人员工作状况证明,按月为契合收取赋闲稳妥金条件的赋闲人员开具单证,由赋闲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收取。
赋闲人员有必要每月到赋闲稳妥经办组织阐明承受训练和求职状况,无正当理由不阐明状况的,扣发当月赋闲稳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