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差能拒交管理费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4 12:48半山雍景苑成功炒掉旧物管,一业主却因欠交物管费而被旧物管告上法庭
法院判定:物管被告诉炒掉后,即便还存在物业处理的现实,物管费也可不必交
近年来,因为小区新旧物管交代引发的胶葛时有发生,而在此过程中,物管费要不要交,因直接联系到两边经济利益最受重视。日前,因成功炒掉旧物管而广受重视的半山雍景苑再次供给了可参阅事例——一业主因欠交物管费而被旧物管告上法庭,法院判定显现,物管被告诉炒掉后,即便还存在物业处理的现实,物管费也能够不必交。业内人士表明,这给物业处理胶葛供给了一个解决之道,物业公司拒不撤出时,业主有权力不交物业费,法院也不会支撑物业公司讨要物业费,物业公司没有经济利益,自然会撤出。
檀卷
旧物管追讨业主11000多元
在现在的物业处理胶葛中,最常见到的便是业主不满意物管不交处理费。日前,半山雍景苑的业主汤女士(化名)因拖欠物管费被物业告上法庭一案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定,与一审要求汤女士付出一切拖欠的物管费不同,二审需求付出的物管费核算时刻大大减缩,一个清晰的信息是:物管被告诉炒掉后,即便还存在物业处理的现实,物管费也能够不必交。
据悉,因小区物业胶葛,汤女士从2012年7月开端欠交处理费,被物业申述追讨2012年7月到2015年3月的物管费及水电公摊等各种费用11000多元。汤女士以为,小区业委会2013年9月就与新物管公司签定合约,旧物管接到告诉也不撤离,尔后作为业主就不应交物管费。物管则以为在胶葛期间,业委会向整体业主宣布1、2号抉择都被法院判定吊销,自己实践还在进行处理,收取物管费是合理的。
法院以为,小区业委会于2013年9月向×景物业宣布关于物业处理服务的交代告诉,告知已选聘了新物管,并于2013年10月1日处理交代作业,但×景未按告诉处理交代手续,而是回绝退出。尽管业委会于2013年1月、5月作出的1、2号抉择被予以吊销,但小区业主与业委会之间的法令联系与业委会对外代表业主与×景之间的物业处理服务合同联系并非同一法令联系,×景无权以业主大会的该项抉择被吊销为由要求持续实行已过实行期限的合同。因而,汤女士只需付出从2013年4月到2013年10月1日的物业费及相应滞纳金(2013年4月前已过诉讼时效期)。
法规
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的《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处理办法》清晰规则:如旧物管公司不能及时退出社区,业主、业主大会和新聘的物管公司能够通过区、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许司法途径要求其退出。而物业服务企业回绝退出、移送,并以存在现实上的物业服务联系为由,恳求业主付出物业服务合同权力责任停止后的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有权回绝。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胶葛案件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力责任停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回绝退出并以存在现实上物业服务联系为由,恳求业主付出物业服务合同权力责任停止后的物业费,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说法
物管差能拒交处理费吗
业主们常因物管不如人意而拒交处理费。对此,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彦铮指出,依据《物权法》、《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胶葛案件的司法解说》等法令法规的规则,只要在物业服务公司存在未实行合同首要责任时,即物业服务公司呈现根本性违约的情况下,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做法才有或许得到法院的支撑。至于其他胶葛,应该在业主大会上向业主委员会、物业处理企业的相关行政处理部门提出,并依据相关的法令、法规处理,而不能成为拒交物业费的依据和理由。假如是因为以下原因就单方面拒缴物业费,那么一旦物业公司跟业主打官司要物业费,法令并不支撑业主,例如:因没有入住不交物业费;因没有签物业处理合同不交物业费;对物业服务质量不满意不交物业费;对物业公司使用共用面积运营不满不交物业费等。
早在2013年10月
旧物管已被炒
半山雍景苑坐落银河区广园东路汇景新城西侧,是一个有700多户的中小型社区。
2008年,小区建立业委会。
2012年3月30日,业委会与×景签定的两年处理合同到期。×景物业作为发展商选定的前期处理公司一向处理小区。
2013年1月,因为物业公司处理不如人意,经交流无效,业委会宣布《业主大会布告》(简称1号抉择),表明2012年4月安排举行了整体业主的书面大会,依据表决成果,将不再与×景签定物业处理合同。
2013年3月,发展商提申述讼,以为作为小区公建配套的持有人,也是业主,对投票成果表明质疑。同年9月,业委会与通过揭露招投标中标的企业深圳市盛孚物业处理公司签定了为期两年的合同,并在10月正式告诉×景脱离。10月18日,法院作出判定:吊销1号抉择。
2014年1月,发展商再次提申述讼,恳求吊销“授权业委会进行招投标”的2号抉择。12月,该抉择一审被银河区法院吊销。
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月25日,半山雍景苑从头举行业主大会,这也是广州初次由房管局、居委、大街全程参加业主投票换物管。2月24日,投票成果公示完毕,换物管的抉择收效。到2015年4月10日,新旧物管顺利完成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