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法释义第四十四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8 07:14
第四十四条海关依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对与进出境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施行维护。
需求向海关申报知识产权情况的,进出口货品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当依照国家规则向海关照实申报有关知识产权情况,并提交合法运用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
【释义】本条是对与进出境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施行维护的规则。
知识产权包含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我国拟定的与之相关的法令是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本条规则对与进出境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施行维护的主要内容是:
一、海关依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对与进出境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施行维护。在进出口环节对知识产权进行维护,法令的规则比较准则,比方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则:“创造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颁发后,除本法还有规则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许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答应,都不得施行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意图制作、运用、承诺出售、出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许运用其专利办法以及运用、承诺出售、出售、进口依照该专利办法直接取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颁发后,任何单位或许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答应,都不得施行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意图制作、出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了加强在进出口环节对知识产权的维护,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维护法令》,使我国对知识产权的海关维护有了专门、详细的规则。
二、需求向海关申报知识产权情况的,进出口货品收发货人或许其代理人应当依照国家规则向海关照实申报有关知识产权情况,并提交合法运用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比方进出口货品触及专利权、商标权的,进出口货品收发货人应当依照海关规则进行申报,并提交专利权、商标权证书或许答应运用文件等。
三、海关对知识产权施行维护的详细内容,知识产权海关维护法令作了明确规则,其主要内容是:(一)知识产权权力人以及他们的代理人(以下总称知识产权权力人)要求海关对其与进出境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施行维护的,应当向海关总署提交书面的知识产权海关存案恳求,并附送有关权力证明文件。海关总署应当自收到悉数恳求文件之日起30日内告诉恳求人是否准予存案。准予存案的,发给知识产权海关维护存案证书;不予存案的,应当阐明理由。 知识产权海关维护存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存案之日起收效,有效期为7年。能够恳求续展存案,每次续展存案的有效期为7年。 知识产权海关维护存案有效期届满而不恳求续展或许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法令维护期届满的,知识产权海关维护存案随即失效。 存案知识产权的情况发作改变的,知识产权权力人应当自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核准改变之日起10日内向海关总署处理存案改变或许刊出手续。(二)在海关总署存案的知识产权权力人发现侵权嫌疑货品行将进出境的,能够向货品进出地步海关提出采纳知识产权维护措施的书面恳求。恳求人恳求海关拘留侵权嫌疑货品的,应当向海关提交与进口货品到岸价格或许出口货品离岸价格等值的担保金。(三)知识产权权力人恳求海关对其未在海关 海关依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对与进出境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施行维护。
需求向海关申报知识产权情况的,进出口货品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当依照国家规则向海关照实申报有关知识产权情况,并提交合法运用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
需求向海关申报知识产权情况的,进出口货品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当依照国家规则向海关照实申报有关知识产权情况,并提交合法运用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
【释义】本条是对与进出境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施行维护的规则。
知识产权包含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我国拟定的与之相关的法令是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本条规则对与进出境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施行维护的主要内容是:
一、海关依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对与进出境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施行维护。在进出口环节对知识产权进行维护,法令的规则比较准则,比方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则:“创造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颁发后,除本法还有规则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许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答应,都不得施行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意图制作、运用、承诺出售、出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许运用其专利办法以及运用、承诺出售、出售、进口依照该专利办法直接取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颁发后,任何单位或许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答应,都不得施行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意图制作、出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了加强在进出口环节对知识产权的维护,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维护法令》,使我国对知识产权的海关维护有了专门、详细的规则。
二、需求向海关申报知识产权情况的,进出口货品收发货人或许其代理人应当依照国家规则向海关照实申报有关知识产权情况,并提交合法运用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比方进出口货品触及专利权、商标权的,进出口货品收发货人应当依照海关规则进行申报,并提交专利权、商标权证书或许答应运用文件等。
三、海关对知识产权施行维护的详细内容,知识产权海关维护法令作了明确规则,其主要内容是:(一)知识产权权力人以及他们的代理人(以下总称知识产权权力人)要求海关对其与进出境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施行维护的,应当向海关总署提交书面的知识产权海关存案恳求,并附送有关权力证明文件。海关总署应当自收到悉数恳求文件之日起30日内告诉恳求人是否准予存案。准予存案的,发给知识产权海关维护存案证书;不予存案的,应当阐明理由。 知识产权海关维护存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存案之日起收效,有效期为7年。能够恳求续展存案,每次续展存案的有效期为7年。 知识产权海关维护存案有效期届满而不恳求续展或许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法令维护期届满的,知识产权海关维护存案随即失效。 存案知识产权的情况发作改变的,知识产权权力人应当自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核准改变之日起10日内向海关总署处理存案改变或许刊出手续。(二)在海关总署存案的知识产权权力人发现侵权嫌疑货品行将进出境的,能够向货品进出地步海关提出采纳知识产权维护措施的书面恳求。恳求人恳求海关拘留侵权嫌疑货品的,应当向海关提交与进口货品到岸价格或许出口货品离岸价格等值的担保金。(三)知识产权权力人恳求海关对其未在海关 海关依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对与进出境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施行维护。
需求向海关申报知识产权情况的,进出口货品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当依照国家规则向海关照实申报有关知识产权情况,并提交合法运用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