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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的消灭之后还可以重新获得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2 20:40
在实践中,咱们许多人或许都会接触到有关一切权的消除之后的这类的问题,可是因为咱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许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那么接下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材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一切权的消除之后还能够从头获得吗。
一切权的消除之后还能够从头获得吗
能够从头获得
(一)一切权获得的概念
一切权获得是物权获得的一项重要内容。所谓一切权的获得,是指民事主体依据必定法令现实获得某物的一切权,从而在该特定主体与别人之间发作以该物为客体的一切权法令关系。《民法通则》规矩,产业一切权的获得,不得违背法令规矩。《物权法》规矩,物权的获得和行使,应当恪守法令,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别人合法权益。因此,合法性是获得产业一切权的基本前提和条件。质言之,一切权只要依法获得,非依法令不得获得一切权。除此之外,一切权获得还有必要恪守公序良俗准则,并不得以损害别人合法权益为价值。
(二)一切权获得的办法
合法获得一切权的办法,在民法学理论上依据是否以一切人的一切权与毅力为依据,能够分为原始获得和继受获得两类。
1.一切权的原始获得
一切权的原始获得,是指不以别人已有的一切权和一切之毅力为依据,直接按照法令规矩,经过某种办法或许行为获得物之一切权。从各国民法的规矩来以及民法物权学说上来看,一切权的原始获得办法首要包含以下各种:
(1)劳动出产获得。即人们运用东西经过膂力和脑力的开销,对自然物进行改造、加工或使用原材料制作出具有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产品。劳动出产是获得一切权的最基本、最重要办法,如农人收割庄稼,工厂出产产品。劳动出产为一切权获得的一种办法,是我国民法学界现在的通说。但出产究竟为一切权的独立获得办法仍是归纳获得办法,是不无疑问的。咱们以为,劳动出产获得尽管是一切权之原始获得办法,但却未必是一种独立获得办法,从劳动出产获得一切权的实践来看,界定为归纳获得办法更为稳当。因为劳动出产首要是从行为进程意义上调查的成果,同样是劳动出产,有些状况下或许依据孳息而获得,例假如农采摘苹果之获得,既能够认定为劳动出产获得,也能够认定为收取孳息获得;有些状况下或许是依据先占获得,例如从事远洋捕捉出产作业以获得海生动植物,除了认定为劳动出产获得之外,还能够认定为依据先占获得。因此,劳动出产并不宜一概界定为独立获得办法,它更是一切权的一种归纳获得办法。
(2)收取孳息获得。孳息相关于原物而言,是原物所出之收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人工孳息和法定孳息,前者是自然物依自然规律发生出来的新物,如母鸡所产之鸡蛋,葡萄树上所结之葡萄等;中者是用原材料加工制作的产品,如木材加工后所构成之书桌,野草加工后所构成之中药等;后者是依据法令之规矩,经过就原物施行必定法令行为而获得的由原物派生出来的孳息,如房子出租后所生之租金,现金储蓄后所生利息等。一般状况下,物的一切人对物所发生的孳息具有一切权。
天然孳息在没有与原物别离之前,原物一切权搬运,准则上孳息的一切权也随之搬运,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按照法令或合同规矩,孳息也能够归非原物一切人享有一切权。对此,我国《物权法》规矩,天然孳息,由一切权人获得;既有一切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获得。当事人还有约好的,按照约好。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好的,按照约好获得;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的,
按照买卖习气获得。可见,严格来说,收取孳息也不是一种独立的获得办法,有些孳息之获得一起也可适用于其他获得办法之规矩。
(3)国家强制获得。国家强制是在法令规矩的特定场合下,国家从社会公共利益动身,不管及一切人的毅力和权力,直接采纳没收、征收、国有化或税收等强制手段获得一切权的办法。对此,我国《物权法》规矩,为了公共利益需求,按照法令规矩的权限和程序能够征收团体一切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子及其他不动产
可是,征收团体一切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付出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人的社会保证费用,保证被征地农人的日子,维护被征地农人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子和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所的,还应当保证被征收人的寓居条件。可见,国家作为全社会的总管,能够经过强制办法获得一切权,获得一切权的这些办法,尽管具有不同的性质,得按法令的规矩用于特定的场合,但其一起特征是:都具有不管一切权人毅力的强制性,都不是按照相等、自愿之民事流通办法获得一切权,因此都归于一切权之原始获得办法。
(4)拾得遗失物获得。遗失物是一切人或合法占有人偶尔损失占有之物。我国《民法通则》规矩,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许分开的养殖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开销的费用由失主归还。《物权法》规矩,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力人。拾得人应当及时告诉权力人收取,或许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该法一起规矩,遗失物自发布认领布告之日起六个月无人认领的,归国家一切。可见,依据我国现行法令规矩,拾得遗失物有必要返还失主(权力人),的确无人认领的,应由国家获得一切权。但是,从国际民事立法的视角调查之,即可发现,关于拾得遗失物能够成为一切权获得的办法,存在罗马法的不能获得一切权主义和日尔曼法的获得一切权主义。近代以来的许多民事立法,基本上
继受了后者,即绝大大都国家的民事立法以为,遗拾物的拾得归于一切权原始获得办法之一,并且一般由拾得人获得遗失物之一切权。
(5)无主物获得。无主物是指没有一切人或一切人不明的产业,首要包含一切人不明的埋藏物、躲藏物、无人承继又无人受遗赠的产业。依我国《民法通则》及承继法的规矩,无主产业出现时,一般由国家获得一切权,死者生前是乡村团体成员,如有无人承继或无人受遗赠的产业,也可由团体一切制安排获得一切权。当然,自然人、法人关于发掘发现的埋藏物、躲藏物,假如能够证明属其一切,并且依据现行的法令、方针又能够归其一切的,应当予以维护。
《物权法》也规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许躲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矩。文物维护法等法令还有规矩的,按照其规矩。
(6)添附获得。指不同一切人的产业兼并在一起,构成一种不能别离的产业。添附一般包含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办法。其间,混合与附合为物与物相结合,加工则为劳力与别人物的结合。因为要恢复原状已不或许或经济上不合理,现代各国立法一般依据添附的现实,从头确认一切权的归属,并酌量具体状况,以构成共有关系为弥补。
(7)先占获得。先占是占有人以一切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获得一切权的法令现实。先占是针对无主物获得一切权的重要办法,但我国《民法通则》和《物权法》都没有对先占作出规矩。在国际民事立法范围内,有三种立法例,一是先占自在主义,即不分动产和不动产的不同,而一概答应自在先占而获得其一切权,为罗马法所采;二是先占权主义,即不动产只要国家才干获得一切权,至于动产须待法令答应,才干获得一切权,为日尔曼法所采;三是折衷主义,即无主物被区分为动
产无主物和不动产无主物,无主动产适用“先占自在主义”,个人可依先占获得一切权,而无主不动产则适用国家先占主义,只要国家才干享有一切权,为如今国际大都国家所采。但不管何种立法形式,先占为一切权之原始获得办法,则无疑问。
(8)好心获得。好心获得是指从无权转让人处获得占有的好心第三人,依据物权好心获得准则的规矩获得占有物的一切权。关于好心获得的适用范围,即什么占有物能够适用好心获得,学界存在争议。传统民法以为,好心获得只适用于动产,大都国家(如法国、日本)也将好心获得的标的仅限于动产,理由是“不动产品权以挂号为公示办法,买卖上不至于误认占有人为一切人,而动产品权则以占有为公示办法,极易使人信任占有人为有处分权之人,故好心获得之标的物,以动产为限”。但现代民法在好心获得的适用范围方面,存在几种观念:一种以为好心获得只适用于动产;一种以为不动产也能够适用好心获得,“因信任不动产挂号之好心第三人,已依法令行为为物权边动之挂号者,其变化之效能,不因原挂号有无效或吊销而受影响”;还有一种观念以为好心获得适用于产业权,不只包含物权,也包含债务。
(9)时效获得。时效获得是指占有别人之物,持续达必定期间而获得其一切权(或其他产业权)的准则。也就是说,时效获得是以一切之意思平和、公开占有别人之物超越法定期限者,可依法获得占有物一切权的获得办法。时效获得与消除时效、先占、好心获得等附近法令准则比较,具有本身的一些法令特征。其一,时效获得与消除时效相同,都是以必定时刻之经过为要件,但时效获得之时效届满的法令结果是获得产业一切权或许其他产业权,而消除时效届满的法令结果则是请求权或胜诉权消除;其二,时效获得与先占和好心获得相同,均以产业的占有为获得产业一切权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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