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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波最新购房落户政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6 04:01

宁波最新购房落户方针。施行规模海曙、江东(包含高新区新明大街)、江北、镇海、北仑(包含大榭开发区)、鄞州(包含东钱湖旅行休假区和高新区梅墟大街)市六区行政区划规模。适用时限购房落户方针适用2008年12月31日起取得住宅一切...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宁波最新购房落户方针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宁波最新购房落户方针
一、施行规模
海曙、江东(包含高新区新明大街)、江北、镇海、北仑(包含大榭开发区)、鄞州(包含东钱湖旅行休假区和高新区梅墟大街)市六区行政区划规模。
二、适用时限
购房落户方针适用2008年12月31日起取得住宅一切权人员。关于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12月30日期间购房,契合购房落户请求条件的参照现行方针履行。
三、适用目标
(一)在适用时限、施行规模内置办住宅,单套建筑面积到达100平方米(包含100平方米)以上,年龄在45周岁(包含45周岁、以受理落户请求日期为限)以下的人员;
(二)经人事部分核准调入到市区作业,并在施行规模内置办住宅的引进人才;
(三)在施行规模内置办住宅,契合《宁波市优异外来务工人员户籍挂号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07]192号)条件的优异外来务工人员(本方针所指优异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取得国家、本省、本市及县(市)区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荣誉称号的;取得国家、本省、本市及县(市)区级党委颁发的“优异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取得本市有关市级部分、单位颁发的“首席工人”、“外来务工明星”荣誉称号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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