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字可以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7 08:02咱们知道,如果在乡村想要建筑房子,需求处理乡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乡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有使用权人的姓名的,那么,改姓名能够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乡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姓名是能够的
先向房管所请求处理该房子的房子所有权证,并改动到自己名下,再持改动后的房产证到城镇疆土所请求处理土地使用权改动挂号。
土地使用权改动后只需契合《乡村乡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中关于乡村建房的有关规定,就能够持原土地权力证书等相关资料到城镇人民政府请求旧房改建。
乡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处理程序:
一、请求
1、由乡村乡民个人向所属城镇疆土资源管理所提出请求,收取土地挂号请求批阅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乡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资料(82年5月14日曾经,提交村、队权属来历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今后,提交乡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今后提交乡村建房请求书、乡村建设用地同意书等)。
二、查询
由城镇疆土资源管理所对请求者的用地进行地籍查询、地籍丈量、请求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查询表,制作宗地草图。
三、审阅
先由城镇疆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阅,再报县疆土资源局审阅,审阅用地资料是否合法,用地界限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精确。
四、批阅
经审阅契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精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准则的,可同意并进行张榜发布,在发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布集体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的改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管理法施行法令》第六条,依法改动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搬运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改动挂号请求,由原土地挂号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改动挂号。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改动,自改动挂号之日起收效。依法改动土地用处的,必须持同意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改动挂号请求,由原土地挂号机关依法进行改动挂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