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卖鞭炮销售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3 03:57
申报条件:
1.烟花爆竹批发单位请求处理出售许可证(暂时),有必要具有的条件:(1)具有经工商机关挂号注册的企业法人资历,建立了企业安全运营处理机构;(2)具有与其出售种类、规划相适应的注册资本金,具有专门的出售、贮存场所;(3)出售场所和贮存设备建筑物结构、布局、安全间隔契合国家有关规范和规范,仓库区要有契合要求的平面布局图;(4)首要担任人、安全运营处理人员经过培训,并经查核,获得安全资历;(5)具有健全的收购、运送、贮存、出售各环节的安全规章准则和岗位责任制,有事端应急救援预案和安排,有完善的消防准则和消防设备;(6)法令、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则的其他条件。2.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请求处理出售许可证(暂时),有必要具有的条件:(1)应设专人销货,专人处理,装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储水桶,并粘贴安全运营处理准则;(2)出售地址周围200米范围内,没有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出产、贮存设备;50米范围内,没有校园、幼儿园、医院等人员集合场所;(3)零售网点烟花爆竹寄存数量不得超越批发企业核定的最高定量(15箱);(4)首要担任人、从业人员有必要具有相应的安全常识。
申报资料:
1.烟花爆竹批发单位请求处理出售许可证(暂时),须提交的资料:(1)出售许可证(暂时)请求书(一式三份);(2)各种安全出产责任准则(复印件);(3)首要担任人、安全出产处理人员查核合格的证明资料;(4)契合本市烟花爆竹批发出售规划要求的证明资料;(5)与省供销社签定的安全供销合同;(6)原公安机关已颁布《爆破物品出售许可证》的批发出售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许新建立批发出售单位《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告诉书》复印件;(7)《爆破物品出售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8)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贮存条件评价表。2.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请求处理出售许可证(暂时),须提交的资料:(1)出售许可证(暂时)请求书(一式三份);(2)市、县级供销社布建出售网点的证明资料;(3)《爆破物品出售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处理程序:
1.烟花爆竹出售企业向安全出产监督处理局提出请求,并将有关资料送政务中心安全出产监督处理局窗口。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契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契合条件的阐明理由;2.安全出产监督处理局受理企业请求后,指使有关人员对请求资料和安全出产条件进行检查。需要到现场检查的,应当到现场进行检查;3.担任检查的有关人员向安全出产监督处理局提出检查定见;4.安全出产监督处理局对检查人员的检查定见进行研究,做出是否颁布出售许可证的决议;5.政务服务中心安全出产监督处理局窗口工作人员在规则的时限内告诉请求单位取回证书或阐明不予颁布的理由。许诺期限:20个工作日,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收费规范:(不知你在哪个省)
一般省市不收费。注:此项行政许可规则的相关条件、程序、送交资料为暂时性的,待国家安全出产监督处理总局关于烟花爆竹出售规则下发后再作调整;省设区市和县级安全监管局别离担任省属批发企业、省属以外的批发企业和当地零售网点出售许可证(暂时)颁布处理工作。
1.烟花爆竹批发单位请求处理出售许可证(暂时),有必要具有的条件:(1)具有经工商机关挂号注册的企业法人资历,建立了企业安全运营处理机构;(2)具有与其出售种类、规划相适应的注册资本金,具有专门的出售、贮存场所;(3)出售场所和贮存设备建筑物结构、布局、安全间隔契合国家有关规范和规范,仓库区要有契合要求的平面布局图;(4)首要担任人、安全运营处理人员经过培训,并经查核,获得安全资历;(5)具有健全的收购、运送、贮存、出售各环节的安全规章准则和岗位责任制,有事端应急救援预案和安排,有完善的消防准则和消防设备;(6)法令、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则的其他条件。2.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请求处理出售许可证(暂时),有必要具有的条件:(1)应设专人销货,专人处理,装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储水桶,并粘贴安全运营处理准则;(2)出售地址周围200米范围内,没有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出产、贮存设备;50米范围内,没有校园、幼儿园、医院等人员集合场所;(3)零售网点烟花爆竹寄存数量不得超越批发企业核定的最高定量(15箱);(4)首要担任人、从业人员有必要具有相应的安全常识。
申报资料:
1.烟花爆竹批发单位请求处理出售许可证(暂时),须提交的资料:(1)出售许可证(暂时)请求书(一式三份);(2)各种安全出产责任准则(复印件);(3)首要担任人、安全出产处理人员查核合格的证明资料;(4)契合本市烟花爆竹批发出售规划要求的证明资料;(5)与省供销社签定的安全供销合同;(6)原公安机关已颁布《爆破物品出售许可证》的批发出售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许新建立批发出售单位《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告诉书》复印件;(7)《爆破物品出售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8)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贮存条件评价表。2.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请求处理出售许可证(暂时),须提交的资料:(1)出售许可证(暂时)请求书(一式三份);(2)市、县级供销社布建出售网点的证明资料;(3)《爆破物品出售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处理程序:
1.烟花爆竹出售企业向安全出产监督处理局提出请求,并将有关资料送政务中心安全出产监督处理局窗口。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契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契合条件的阐明理由;2.安全出产监督处理局受理企业请求后,指使有关人员对请求资料和安全出产条件进行检查。需要到现场检查的,应当到现场进行检查;3.担任检查的有关人员向安全出产监督处理局提出检查定见;4.安全出产监督处理局对检查人员的检查定见进行研究,做出是否颁布出售许可证的决议;5.政务服务中心安全出产监督处理局窗口工作人员在规则的时限内告诉请求单位取回证书或阐明不予颁布的理由。许诺期限:20个工作日,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收费规范:(不知你在哪个省)
一般省市不收费。注:此项行政许可规则的相关条件、程序、送交资料为暂时性的,待国家安全出产监督处理总局关于烟花爆竹出售规则下发后再作调整;省设区市和县级安全监管局别离担任省属批发企业、省属以外的批发企业和当地零售网点出售许可证(暂时)颁布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