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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要写什么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6 15:02

房子租借合同一般有哪些内容
融资租借合同,是指租借人依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借物的挑选,向出卖人购买租借物,提供给承租人运用,承租人付租借金的合同。
法令咨询:
房子租借合同一般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答:
(一)房子租借当事人的名字(称号)和居处;
(二)房子的位于、面积、结构、隶属设备,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备情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付出方法;
(四)租借用处和房子运用要求;
(五)房子和室内设备的安全功能;
(六)租借期限;
(七)房子修理职责;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交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职责;
(十)其他约好。
相关法令知识:
租借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租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承租人要求租借人为其融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然后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其法令特征是:
1.与买卖合同不同,融资合同的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实行交给标的物和瑕疵担保责任,而不是向买受人(租借人)实行责任,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力但不承当买受人的责任。
2.与租借合同不同,融资租借合同的租借人不担负租借物的修理与瑕疵担保责任,但承租人须向租借人实行交给租金责任。
3.依据约好以及付出的价金数额,融资租借合同的承租人有获得租借物之所有权或返还租借物的挑选权,即假如承租人付出的是租借物的对价,就可以获得租借物之所有权,假如付出的仅是租金,则须于合同期间届满时将租借物返还租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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